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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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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1-033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2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转让所持有利乐华新(佛山)包装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整合公司资源,集中优势发展核心业务。董事会同意公司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利乐华新(佛山)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乐华新”)25%股权,挂牌转让底价为人民币4.09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有关上述交易的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利乐华新(佛山)包装有限公司25%股权的公告》)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该议案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1-034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开时间:2012年1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时

  2、 召开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8楼会议厅

  3、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 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月9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

  (4)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审议公司关于转让所持有利乐华新(佛山)包装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2011年12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1年12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12年1月11日(星期三)

  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4、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8楼董事会办公室。外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8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启洪、何建锋、程光阳

  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992076、83981729

  传真:(0757)83992026

  2、会期半天,参会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1-035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利乐华新(佛山)包装有限公司2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利乐华新(佛山)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乐华新”)25%股权,挂牌转让底价为人民币4.09亿元。

  2、根据评估基准日2011年8月31日对利乐华新的评估报告,通过收益法计算过程,利乐华新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前账面价值76,519.68万元,评估价值156,969.34万元,利乐华新25%股权评估价值为39,242.34万元。

  3、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挂牌转让股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出售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权转让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利乐华新的股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目前尚不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利乐华新(佛山)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8年12月31日

  注册号:企合粤禅总副字第001204号

  登记机关: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3号

  法定代表人:李赫逊

  注册资本:陆仟柒佰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利乐包装材料及利乐包装饮品用吸管、印制商标;承接利乐包装机械维修服务。

  (二)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利乐华新25%股权,该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三)交易标的股权结构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1年8月31日利乐华新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美元)持股比例
利乐包亚洲有限公司5,02575%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1,67525%

  (四)利乐华新25%股权评估结果

  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出具的《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利乐华新(佛山)包装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卓信大华评报字(2011)第059号),评估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之经济行为所涉及“利乐华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11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评估前账面资产总计114,259.65万元,评估值130,092.69万元,评估增值15,833.04万元,增值率13.86%;账面负债总计37,739.97万元,评估值37,739.97万元;账面净资产76,519.68万元,评估值92,352.72万元,评估增值 15,833.04万元,增值率20.69 %。25%股权价值为23,088.18万元。

  2、收益法评估过程和结果

  (1)收益法股权价值计算过程

  ①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评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所选用的收益法基本公式如下:

  ■

  式中:

  P—评估值;

  r—折现率;

  n—收益年限(收益期);

  Fi—未来第i个收益期的非等额预期收益额;

  F—等额预期收益额。

  B—非经营资产及溢余资产

  ②折现率的选取

  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权益自由现金流,则对应的折现率选取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CAPM)。

  计算公式如下:

  re=rf+(rm-rf)+ε

  式中:

  r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报酬率;

  企业风险系数 :

  rm-rf:市场风险溢价;

  rm:市场报酬率;

  ε:公司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根据上述模型,本次评估所采用的折现率为

  r =3.71%+7.38%×0.5608+1.5%=9.34%

  ③根据前述对预期收益的预测与折现率的估计分析,评估人员将各种预测数据与估测数据代入本评估项目使用的收益法模型,计算得出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为153,849.87 万元。

  ④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确定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153,849.87+3,245.51-126.01

  =156,969.37(万元)

  (2)收益法评估结果

  综上所述,通过收益法计算过程,在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利乐华新”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前账面价值76,519.68万元,评估价值156,969.34万元,评估增值80,449.66万元,增值率105.14%。“利乐华新”25%股权评估价值为39,242.34万元。

  3、评估结果的分析选取

  考虑到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不同评估方法的优势与限制,分析两种评估方法对本项目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根据本次特定的经济行为,考虑收益法评估结果更有利于报告使用人对评估结论作出合理的判断。因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结果,即“利乐华新”25%股权评估价值为39,242.34 万元。

  (五)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以2011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1]第910003号),利乐华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0年12月31日2011年8月31日
总资产116,051.57114,259.65
负债33,645.7437,739.97
净资产82,405.8376,519.69
项目2010年2011年1-8月
营业收入107,333.6783,347.46
净利润23,858.6317,972.49

  (六)本次出售利乐华新25%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公司不存在为利乐华新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况;利乐华新没有占用公司的资金。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利乐华新25%股权,目前尚未签署协议。为确保挂牌转让交易顺利完成,公司拟对挂牌转让设立一定条件,以切实维护公司的法定权益,并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交易的定价依据

  参照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利乐华新(佛山)包装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利乐华新股东权益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同时根据利乐华新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以及品牌价值,公司将利乐华新25%股权的挂牌转让底价设定为4.09亿元。

  3、由于本次交易成交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按目前挂牌底价测算,本次股权转让扣除公司初始投资成本后将实现投资收益约2.63亿元,公司2010年经审计净利润为1.2亿元,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为公司2010年经审计净利润的219.1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利乐华新为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占股比25%,全部为合同制员工,公司派出员工仅一人,目前该员工已被公司聘任为另一控股子公司总经理,故本次股权转让无需安置职工。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实现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整合公司资源,集中优势发展核心业务。

  公司对利乐华新控制力度有限,无法对利乐华新的采购、生产、营销等环节施加重大影响,对利乐华新公司投资基本属于财务投资,公司及时退出财务投资将资源集中在纸业板块,将大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利用出售股权所得的部分资金补充在主业纸业板块中,尽快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由于本次交易成交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按目前挂牌底价测算,本次股权转让扣除公司初始投资成本后将实现投资收益约2.63亿元,这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出售利乐华新股权将回收约4亿元货币资金,在短期内未寻找到合适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公司将用此笔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降低财务费用。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出售资产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前,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股权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定价方式严谨规范,评估结果真实反映了出售股权的价值,采用挂牌交易方式能够保证成交价格客观公允,充分体现了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发展核心业务。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事项。

  八、备查文件

  1、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利乐华新(佛山)包装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1年1-8月》

  4、《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利乐华新(佛山)包装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本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1-036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2年1月4日以网络投票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1年12月17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1月4日(星期三)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1月3日—2012年1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月3日下午15:00至2012年1月4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26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8楼会议厅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12月26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2、债券期限;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4、发行方式;

  5、发行对象;

  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7、募集资金的用途

  8、发行债券的上市

  9、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披露于2011年12月17日《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即可。其中议案2的内容需要逐项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1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广东省佛山市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8楼)。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 年1月4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986;投票简称:华包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议案一至议案三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00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00
议案二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0
发行规模2.01
债券期限2.02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2.03
发行方式2.04
发行对象2.05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2.06
募集资金的用途2.07
发行债券的上市2.08
决议的有效期2.09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3.00

  注:对于议案二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二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二中的子议案1,2.02 元代表议案二中的子议案2,以此类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粤华包B”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986华包投票买入100.00元1股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弃权票,对议案二第二项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986华包投票买入1.00元3股
360986华包投票买入2.02元2股
360986华包投票买入100.00元1股

  ③如某股东对议案二第2项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986华包投票买入2.02元1股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三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三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三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 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2.00 元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月3日15:00 至2012年1月4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启洪、何建锋、程光阳

  联系电话:0757-83992076

  传真:0757-83992026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季华五路经华大厦18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2800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另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情况

  ① 委托人姓名: 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③ 委托人股东帐号: ④ 委托人持股数:

  2、受托人情况

  ① 受托人姓名: 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行使以下表决权

议案表决指示
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2.2债券期限   
2.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2.4发行方式   
2.5发行对象   
2.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7募集资金的用途   
2.8发行债券的上市   
2.9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对上述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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