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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1-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2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公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founderff.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1)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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