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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9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2月25日上午十时在江都市浦头镇江灵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1年12月2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七人。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于国权先生、黄南章先生、周汝祥先生、于国庆先生、龚新海先生、李钟华女士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董事杨光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致上市公司函》,因业务发展需要,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整体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设为立信江苏分所。设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的同意批复。该分所的负责人为钱志昂,执业证书代码为310000063203,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不变。

原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将公司聘请的2011年度审计机构由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2年1月11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0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致上市公司函》,因业务发展需要,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整体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设为立信江苏分所。设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的同意批复。该分所的负责人为钱志昂,执业证书代码为310000063203,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不变。

原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将公司聘请的2011年度审计机构由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业务。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事项,经公司2011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已发表《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2月25日在江苏省江都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2年1月11日召开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1月11日上午10时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浦头镇江灵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2年1月6日

六、会议议题:

(一)审议 《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1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七、 会议出席人员:

(一)截至2012年1月6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特约嘉宾。

八、 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2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 时 ,下午2:00—5:00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江都市浦头镇江灵路1号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 “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1月10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九、 其他事宜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电话:0514-86424918 ;传真:0514-86421039

3、邮政编码:225218

4、联系人:肖刚

特此通知。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2年1月11日召开的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序号议 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 1《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2月25日上午在江苏省江都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秀来先生、监事李秋荣先生、张春红先生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致上市公司函》,因业务发展需要,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整体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设为立信江苏分所。设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的同意批复。该分所的负责人为钱志昂,执业证书代码为310000063203,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不变。

原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将公司聘请的2011年度审计机构由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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