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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1-48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3日在广州市凯旋华美达大酒店三楼凯旋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2月13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李进明董事局主席主持,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向中信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柒亿壹仟贰佰万元,期限壹年。 (2)向深圳发展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期限壹年。 (3)向渤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深圳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期限壹年。 (4)向招商银行(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信用方式申请融资租赁额度人民币柒仟万元,期限叁年。 授权公司董事总裁张水鉴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申请对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同意为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办理3000万元短期借款,按控股55%的比例提供1650万元保证担保,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提供反担保。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持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报告》; 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通桂评报字(2011)032号),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9月30日,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90175.88万元,根据公司进一步掌控资源的发展战略,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5192万元收购广西中金矿业有限公司所持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6.88%股权;同意公司单方面向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人民币11250万元。 上述股权收购及增资事宜完成后,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调整为:本公司持股75%,广西中金矿业有限公司持股17%,福建省泉州市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8%。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全权处理上述股权收购及增资相关事宜。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对广东中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增加2300万资本金的报告》;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对广东中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300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1-49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12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申请对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同意为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矿业")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办理3000万元短期借款,按控股55%的比例提供1650万元保证担保,广西矿业对此提供反担保。 此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广西武宣县桐岭镇湾龙村 法定代表人:马国秋 注册资本:250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持股55%,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 铅锌矿开采销售;铅锌矿、重晶石、硫铁矿加工、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广西矿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7583.66万元,负债8367.67万元,净资产9215.99万元,资产负债率47.59%。 截至2011年9月30日, 广西矿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人民币21145 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11147万元,净资产 9998 万元,资产负债率 52.72 %。 三、担保主要内容 广西矿业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办理3000万元短期借款,公司按控股55%的比例提供1650万元保证担保,广西矿业对此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局意见 本公司董事局经研究,认为该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续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22日,公司发生对外担保人民币14,050万元,累计发生解除担保人民币81,011万元。 截至2011年12 月22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人民币 15,5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6%;公司对外担保全都是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1年12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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