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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11-030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

  整改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比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认真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运行情况,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现就专项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1、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公司尚未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内部控制相关协议的签署:公司尚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1、公司于2011年12月0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同时已督促子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并已实施。(详见2011年12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于2011年12月26日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划落实"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已如期完成整改。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11-025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普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2月26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18,467,8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1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由华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董事候选人、监事及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赵丽新律师和兰靖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由华东先生、侯维民先生、王宝先生、靳宝新先生、唐艳玲女士、赖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如下:

  (1)选举由华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侯维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王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选举靳宝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选举唐艳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选举赖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玉利先生、王振忠先生、陈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如下:

  (1)选举张玉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王振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陈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公司第三届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为一人,故此次监事候选人选举不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张太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未有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监事,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6、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8,467,86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2、师姓名:赵丽新 兰靖

  3、结论性意见: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11-02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2月15日以书面文件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1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与会董事一致推举由华东先生主持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由华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关于选举侯维民先生、赖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由华东 委员:王宝 侯维民 靳宝新 王振忠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玉利 委员:王振忠 赖杰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敏 委员:张玉利 靳宝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振忠 委员:陈敏 王宝

  其中,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余三个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4、关于续聘唐艳玲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唐艳玲女士简历附后。

  5、关于续聘苏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苏铭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续聘国炜先生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6、关于续聘苏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7、关于续聘翟文斌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翟文斌先生简历附后。

  8、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约2,517.15万元(含利息收入约904.4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6.44%,截至2011年12月20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唐艳玲女士:中国国籍,47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实验室主管、技术经理、制造部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经理,优拓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宏睿普林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及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会长。2009年8月至2011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唐艳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唐艳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苏铭先生:中国国籍,41岁,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本公司采购部经理、财务部经理。2005年11月30日至2007年10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苏铭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苏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翟文斌先生:中国国籍,28岁,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历任本公司财务部成本专管、财务部主管,200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与成本控制部主管。

  翟文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翟文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11-029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12月15日以书面文件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3人。与会监事一致推举高岳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选举高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集人。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11-026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公告如下: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民主选举高岳先生、尚秀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上述职工监事与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

  在当选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后,本届监事会中未有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监事候选人,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职工监事高岳先生简历:

  高岳先生,中国国籍,58岁,工程师。曾供职于天津市压延厂和天津市铜带厂,历任车间主任、生产科长、技术检验科长。现任本公司行政总监。2005年11月30日至今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召集人。

  高岳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高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职工监事尚秀良先生简历:

  尚秀良先生,中国国籍,55岁,工程师。历任天津电路板厂团总支书记、车间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安技科副科长,本公司人事经理、行政助理。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2005年11月30日至今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尚秀良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尚秀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11-028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约2,517.15万元(含利息收入约904.4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6.44%,截至2011年12月20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实施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80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07年4月2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8元。截至2007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1,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2,329.3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净约为39,070.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岳总验字[2007]010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高密度互联印刷电路板(HDI)项目,本次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约为35,008.51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执行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公司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约39,070.67万元,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约为35,008.51万元,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07年6月将3,6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长期贷款,4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约2,517.15万元(含利息收入约904.4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6.44%,截至2011年12月20日)

  三、产生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管理科学严密,有效控制实施风险,并一直秉承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募集资金出现节余,主要原因包括:

  1、募集项目采购的设备主要以美元结算,受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采购成本;

  2、募集资金所产生利息;

  2、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充分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结合现有产品生产线和设备配置,充分考虑资源综合利用,对项目的工艺设计进行了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约2,517.15万元(含利息收入约904.4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6.44%,截至2011年12月20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郑重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保荐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刘凡、余晖出具了《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

  天津普林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股东利益。同时,公司已经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天津普林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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