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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1-04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2011-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根据整改计划,公司应于2011年12月31日前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201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于2011年12月23日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该协议,约定如果未来本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负责公司可能退市后的代办股份转让工作,并在代办股份转让实际发生时,向其支付代办费。 公司将继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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