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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1- 034号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1年12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至2011年12月26日上午10:30,8位董事分别通过通讯或现场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整体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设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2012年1月1日起,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主体为客户服务。

2011年5月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鉴于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参与公司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人士已转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1年5月11日实施完毕,由此公司股本已发生变化,公司现对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六条由原来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214.1624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478.4111万元。”

(二)《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由原来的:“公司股份总数为34,214.1624万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44,478.4111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赵友永先生、杨海洲先生、叶子瑜先生、曾文先生和任斌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李进一先生、程昆先生、刘佩莲女士和高符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12年1月12日上午9:00-10:30在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林路9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二楼206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1年12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上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27日

附件:简历

1、赵友永先生,中国国籍,1958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广州无线电厂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裁、董事长,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穗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安费诺电子通信有限公司、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赵友永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持有本公司11,552,060股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杨海洲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裁,广州海格通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海格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电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广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海洲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持有本公司193,051股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叶子瑜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国营750厂技术工艺科助理工程师,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限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拓展部经理、总工程师,广州科苑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无线电集团军工通讯总公司总工程师,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支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穗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及广州市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叶子瑜先生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持有本公司3,466,918股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4、曾文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1月出生,拥有新西兰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福建建筑工程专科学校教师,福建实达电脑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广州文东电子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吉山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长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华南区总监,深圳奥尊电脑公司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曾文先生为本公司董事,现持有本公司3,908,918股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5、任斌女士,中国国籍,1970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曾任新疆独山子石化总厂物业公司财务科主办会计,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信息部副部长、部长、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任斌女士为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未持有广电运通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李进一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律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授予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助教,暨南大学经济法学系讲师,暨南大学MBA教育中心副教授。现任暨南大学企业管理系副教授,广东信德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同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进一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7、程 昆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4月出生,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授予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员、讲师、副教授,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人文与法学学院院长,广州市风行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及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程昆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8、刘佩莲女士,中国香港籍,1953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授予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主任会计师,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顾问,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顾问、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佩莲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9、高符生女士,中国国籍,1957年2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授予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广州市纺织品公司、广州万宝进出口公司主管会计,广东天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州市人民政府汽车工业办公室资金处处长,广州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审处处长,骏威汽车有限公司(香港)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高符生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1- 035号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1年12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至2011年12月26日上午10:30,3位监事分别通过通讯或现场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整体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设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2012年1月1日起,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主体为客户服务。

2011年5月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鉴于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参与公司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人士已转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监事会同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祝立新先生、杨永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祝立新先生为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杨永明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推荐,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共3名)的二分之一,且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12月27日

附件:简历

1、祝立新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广州无线电厂广电部会计,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副主任、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总裁助理,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

祝立新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现持有本公司606,934股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杨永明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现任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工会副主席、审计监察部副部长、纪委副书记。

杨永明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工会副主席、审计监察部副部长、纪委副书记,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1-036 号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2年1月12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10:30;

4、会议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林路9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二楼206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2年1月5日(星期四)。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1 选举赵友永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2 选举杨海洲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3 选举叶子瑜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4 选举曾 文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5 选举任 斌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1 选举李进一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2 选举程 昆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3 选举刘佩莲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4 选举高符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5、《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5.1 选举祝立新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5.2 选举杨永明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特别强调事项:

1、第二项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

2、第三、四、五项议案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和《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 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或监事)。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见2011年12月2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1月11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2年1月9日(星期一)、1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6、登记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林路9号广电运通行政楼六楼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7、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8、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 斌、王 英

联系电话:020-82188517、020-82188900

联系传真:020-82188517

邮 编:510663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7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1月12日在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林路9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二楼206会议室召开的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序号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赞成票数

(累积选举非独立董事表决权总数: (股东所持股份)×5 = 票)

(1)赵友永 
(2)杨海洲 
(3)叶子瑜 
(4)曾 文 
(5)任 斌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赞成票数

(累积选举独立董事表决权总数: (股东所持股份)×4 = 票)

(1)李进一 
(2)程 昆 
(3)刘佩莲 
(4)高符生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赞成票数

(累积选举监事表决权总数: (股东所持股份)×2 = 票)

(1)祝立新 
(2)杨永明 

(注:请对议案1、2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议案3、4、5表决事项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应在委托书上注明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累积投票表决权总数,即最高限额。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如果选票上的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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