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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1-03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1-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大洲A(证券代码:000571)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1年12月22日、12月23日和12月26日)跌幅达到异动标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二条要求,经与本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其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必要核实,公司说明如下: 1、近日本公司公告关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枣矿集团")拟依据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通过受让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投资")持有的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部分股权(具体比例待评估后确定),受让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道公司")持有的五九集团14.12%的股权,并根据评估结果增资五九集团达到持有其49%股权;根据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由枣矿集团对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能源")增资,达到持有新大洲能源50%的股权。上述交易和增资过程中,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增资权。 除上述拟进行的交易进展信息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日本公司注意到网络媒体有如下传闻需说明 (1)有网络媒体中说本公司股票下跌是"因枣矿集团向旗下子公司注资方案低于此前预期中的借壳上市"。本公司除上述公告中提到的交易方案外,从未与枣庄集团谈及借壳上市问题,双方的合作属于在煤炭能源产业的务实合作,有利于双方的共同利益和公司煤炭能源产业的长远发展。 (2)有网络媒体中说"新大洲A初步测算,枣矿集团本次入股将耗资6.81亿元左右,出资额占公司上市公司净资产比例达到48.93%,尚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此提法有误。 本公司在公告中详细说明了测算依据和方法。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测算表中提到的6.8149亿元,是根据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提取的相应指标,而非交易价格,同时,也不包括蓝道公司转让的股权部分。也就是说本公司和新大洲投资拟转让的五九集团股权若为30%,对应的账面净资产2.3149亿元。具体交易价格需在资产评估结果完成后,以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作为定价依据。 除上述需说明事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4、上述相关信息见本公司于2011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新元投资有限公司及赵序宏先生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5、经向公司董事会核实:除上述信息外,没有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截至目前公司经营业绩未出现大幅增减,也未出现亏损。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拟进行的交易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经本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本公司2011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度同期不会发生大幅变动,未达业绩预告标准。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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