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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1-7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12月27日,本公司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11年12月21日以传真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战略,结合诸暨市人民政府要求公司进行"退二进三" 文件精神。公司与山东泗水康得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泗水")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依据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为作价基础,决定以总价值1.225亿元人民币向山东泗水转让两套德国布鲁克纳公司制造8.2米幅宽BOPP主线和两套进口分切机及其他辅助设备,以节约成本、降低开支,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公司的战略转型。

  此项交易不属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重组。

  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1-74号公告。

  二、通过《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及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工作,提高公司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环境突发事件管理的通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环境披露及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环境披露与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1-74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拟转让的设备简况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山东泗水康得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泗水") 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转让公司拥有的两条德国布鲁克纳公司于2004年出产的8.2米幅宽BOPP主线和两套进口分切机及其他辅助设备。本次交易以转让设备的评估值119,408,743.30元为参考依据,转让价格为122,500,000.00元 ( 壹亿贰仟贰佰伍拾万圆整)。

  2、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泗水康得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000万元

  注册地址:泗水县经济开发区泉兴路

  法定代表人:钟玉

  经营范围: 聚丙烯高分子材料生产及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山东泗水康得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系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50)的全资子公司。

  3、本次资产转让协议由本公司(转让方)、山东泗水(受让方)签署。受让方自成立之日起至合同签署期间财务状况正常,因此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收回的或有风险较小。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两条8.2米幅宽BOPP主线和两套进口分切机及其他辅助设备, 2005年3月该生产设备正式投入生产,年产5.5万吨,2009年至2011年11月所产生的利润分别为5,287,828.01元、-2,944,753.02元、-6,047,020.13元。上述生产设备不属于历次募投项目范围,也未发生占用历次募集资金的情况。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截至2011年9月30 日,设备整体账面原值为29,789万元,净值为17,215万元。经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国融兴华评报字(2011第436号)]评估,以2011年9月 30日为基准日,拟转让的部分设备原值为23,957万元,净值为11,94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资产转让协议》,山东泗水将分三次支付协议款项,公司向山东泗水转让两条德国布鲁克纳公司制造8.2幅宽BOPP主线和两套进口分切机及其它辅助设备。

  1、公司将设备技术说明书、设备资料、基建设计资料等原件移交给山东泗水。

  2、设备交付后,山东泗水需在公司厂房进行一段时间的设备拆解及装运准备工作,但山东泗水应在移交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搬运。

  上述设备将在协议正式签署,并经履行法定程序批准后生效,根据协议约定交货。

  3、本次设备的搬迁、运输、安装、调试、保险等相关费用全部由山东泗水承担。

  五、资产转让资金用途

  公司通过本次资产转让取得的资金将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周转。

  六、签署资产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拟转让的BOPP生产设备位于公司在诸暨市城西工业区跨湖路的厂区内,该地块已被当地政府纳入"退二进三"的规划范围,公司需按政府要求对相关生产设备进行搬迁。薄膜生产线均为大型成套设备,其拆卸、安装过程较长,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并且在搬迁期间产生停工损失。公司在衡量相关成本的基础上,认为转让上述设备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降低开支,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

  2、从当前塑料薄膜行业的发展情况来看,传统包装薄膜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公司在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和自身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决定逐步退出普通BOPP包装薄膜业务,集中资源发展锂电池隔膜、电容膜等高科技、新材料薄膜,本次资产转让交易将有助于推动公司向高科技新材料薄膜行业的转型升级。

  3、本次资产转让以相关设备的评估价值作为定价依据,定价合理、公允;本次资产转让预计产生的账面损失为49,654,306.70元。截至2011年11月30日,公司已根据 "退二进三"政策的规定收到地方政府对上述生产线处置等事项给予的回收补偿费及搬迁安置费计10,523.44万元;另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诸政办法[2011]50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业地块退二进三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回收补偿标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20%补助回收企业用于搬迁安置(公司所取得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的20%补助不含在回收补偿费内),其中已收到搬迁安置费6,000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收到的回收补偿款及搬迁安置补助款共计16,523.44万元。按照国家财政部及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政策性搬迁补偿款处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在核销上述设备处置(转让)净损值的同时,将相关土地回收补偿款及搬迁安置补助款计入同期损益(收入)。因此本次资产转让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此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资产转让协议》;

  3、《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1-75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竣工投产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即"年产1.2万吨生态型食品用(BOPP/PP)复合膜技改项目"经过前期的试生产,目前已正式投产。该项目实际投产时间略迟于原计划投产时间,主要原因在于:①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了工艺流程的整体配套,对项目实施地点予以调整,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发布的2010-36号公告;②2011年3月份开始,当地政府紧急启动B级有序用电方案,公司积极发挥主体作用,本着对企业、社会负责的态度,认真执行有序用电方案,从而导致工程建设有所延迟。

  公司始终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上述项目的投产,可带动当地经济和包装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1-76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土地

  收储补偿款与部分补助款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大东南惠盛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盛公司")分别与诸暨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诸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诸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工业用地回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披露的2011-22号公告)中关于回收补偿费总额为人民币13,107.51万元,其中:1、涉及回收公司48,873平方米土地的总回收价8,523.44万元;2、涉及回收惠盛公司36,100平方米土地的总回收价4,584.07万元。截至公告日,上述回收补偿款已全部到账。

  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诸政办法[2011]50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业地块退二进三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回收补偿标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20%补助回收企业用于搬迁安置。截至公告出具日,公司已取得6,000万元土地出让补助款,尚有部分补助款未到位,公司将积极关注并及时披露到位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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