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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继续参加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回报广大投资者,经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发展银行”)协商一致,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0002)、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0003) 决定继续参加深圳发展银行基金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二、适用基金

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0002)、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0003)

三、活动内容

1.网上银行渠道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深圳发展银行网上银行渠道办理上述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享受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统一优惠至0.6%;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柜面渠道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深圳发展银行网点柜面渠道办理上述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享受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网上银行及电话银行渠道申购费率优惠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深圳发展银行网上银行及电话银行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购费率享有八折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通过网上银行的定期定额申购优惠适用第1条规定。

四、提示

1. 基金申购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仅限于前端收费基金。

2. 投资人通过深圳发展银行网点柜面渠道除定期定额外的日常申购,不享受优惠费率。

3. 基金交易委托、费率最终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 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深圳发展银行所有。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深圳发展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2.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50-8808 010-63105559

客服传真:010-63100608

网址:www.ymfund.com

六、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深圳发展银行基金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直销

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及多银行卡

支付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对投资理财自动化、智能化的需求,方便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的方式投资开放式基金,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12年1月4日起,正式开通定期定额及多银行卡支付业务。

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约定扣款日期(非工作日顺延,“工作日”定义参见所申购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扣款金额、扣款银行卡交易账号、所申购基金的名称等,由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目前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支持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扣款周期有三类,分别为月定期定额申购、周定期定额申购和双周定期定额申购。

多银行卡支付(以下简称“多卡支付”)服务指一个基金账户下同时使用多个已开通本公司网上交易业务的银行卡进行基金认/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模式。

具体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2012年1月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及多卡支付业务。

二、适用基金

适用于本公司发行和管理的基金,包括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560001)、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0002)、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0003)、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0005)。

本公司今后管理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此业务,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1、使用中国民生银行卡的本公司网上直销客户均可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2、如本公司今后新增支持的银行卡品种,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多卡支付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且依照本公司所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进行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目前本公司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直销)。

五、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用与一般申购费用相同(优惠活动和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参照所申购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本公司网站公布的网上交易费率标准。

六、业务提示

1、定期定额申购的限额:定期定额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元,单笔最高限额以指定银行的相关规定为准,如有变更,以本公司不时更新的相关公告为准。

2、根据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若由于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异常等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连续六期扣款不成功,系统将自动终止该申购计划并同时解除定期定额申购协议。

3、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业务后,可通过新增银行卡进行增卡业务。投资人可增加多张银行卡,持卡人必须是同一人。同一银行只能使用一张银行卡。一张银行卡对应一个交易账户。

4、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办理的具体程序以本公司的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司保留对本公告所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

5、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50-8808(免长途费)进行咨询;也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m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办理本公告所述业务,务必仔细阅读有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以及基金网上交易相关的业务规则和指南等有关法律文件,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特此公告。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12年1月4日起开始在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包括网上直销系统)和已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代销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释义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行为。

二、适用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发行和管理的基金,包括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560001)、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0002)、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0003)、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0005)。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

三、业务办理机构

自2012年1月4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投资者需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四、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参照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基金转换,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交易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转换最低申请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所有份额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份额时,不受上述转换最低份额限制。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时,投资者持有的该转出基金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本公司将有权使其强制赎回。具体规定份额请参照附件一。

7、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计算赎回费。

8、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9、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五、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二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转入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转入基金财产所有。

(1)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总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适用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转入总金额-转入总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费率)

转入净金额=转入总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

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

(2)如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2.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如转入总金额对应转出基金申购费或转入基金申购费为固定费用时,申购补差费用视为0。

3.转出基金赎回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资产。

4.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六、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拟转入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7.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七、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基金转换最低申请份额基金最低持有份额
益民货币

(基金代码:560001)

10001000
益民红利

(基金代码:560002)

500500
益民创优

(基金代码:560003)

500500
益民多利

(基金代码:560005)

500500

   第A001版:头 版(今日52版)
   第A002版:要 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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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A006版: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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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B002版: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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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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