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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0 证券简称:丰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7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一)承诺股东基本信息 1、日本国东方工程株式会社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工程株式会社 注册地址:日本国东京都荒川区西日暮里二丁目25番1-902号 法定代表人:木村良三 注册资本:8000万日元 法人编号:0115-01-005904 经营范围:金属热处理设备的制造和销售、金属机械器具及消耗品的制造与销售、金属热处理加工等。 公司成立时间:1952年8月12日 2、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徐锦荣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000003610 经营范围:投资和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委托经营、实物租赁、国内贸易等业务。 成立日期:1992年7月30日 (二)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内容 1、股东延长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 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回拨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11]43号”文),同意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其股东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的340万股国有股转持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回拨至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6月13日,该340万股股份已转至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开设的证券账户。本次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延长限售期承诺涉及的667万股股份全部为其所持有。 2、违反承诺的违约条款: 公司上述股东同时承诺,在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会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其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 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督促上述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并及时按信息披露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8日 备查文件 1、股东追加承诺的承诺函; 2、上市公司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申请表。
证券代码:002530 证券简称:丰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8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17%。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1月4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7号文核准,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400万股,发行价格为12元/股,并于2010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本为10,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3,400万股。其中限售股份数量为10,000万股。 2011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3,4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2元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日本国和华株式会社、江苏高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2、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所做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所持的本公司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本公司收购的情况。 3、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1月4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09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2家。 4、股份解除限售及可上市流通情况: 单位:股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的股份1,095万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丰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做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丰东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丰东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公司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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