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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1-043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江苏省科技厅批准组建“江苏省(千红)生物创制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公告 2011-1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1年8月向江苏省科技厅申报了"江苏省生物创制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2011年12月27日,公司从江苏省科技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网站获悉,省科技厅于2011年12月26日下发了《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1年第十七批省科技发展计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科计[2011]368号),批准了公司建设江苏省(千红)生物创制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一、省科技厅通知情况概述 通知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并按照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加快工程中心设施条件建设,切实加大研发投入,培养自主创新人才,大力促进成果转化,逐步建立健全有利于工程中心发展的体制和机制。省工程中心的项目合同委托省辖市科技局签订,报省科技厅备案。各省辖市科技局根据项目申报书确定的主要任务和考核指标,主动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抓紧填报江苏省科技项目合同,经认真审核后于2012年2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科技厅备案。项目建设期间,各市、县科技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做好督促、指导和管理工作,并结合地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实际,切实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不断推动企业加快工程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工程中心在发展创新型经济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促进作用。我厅将依据工程中心管理办法和科技项目合同规定的考核任务,按期对其进行评估验收。" 二、公司需要完成的后续工作 公司将根据通知精神和高新区科技局的要求,完成省工程中心的项目合同的签订、备案等工作并在后续建设中严格按照所签订项目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接受省厅等按期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 三、项目建设期、资金来源及主管部门 公司申报及获批的项目建设期为2011 年-2014年;总投资:2750万元;资金来源:自有(筹)资金;主管部门: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 四、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的批建,有助于公司获得相关政策和资金的支持,有助于公司未来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有助于提高公司在生物创制药物研发领域的研发水平,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在有关科技合同签订及获得政府资金扶持(若存在)的事实发生后,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1年第十七批省科技发展计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科计[2011]368号)。 特此公告。 常州市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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