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11-019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2011-12-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提供借款情况概述 2011年12月28日,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世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向其控股80%之二级子公司德州华强电子世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华强")提供无息借款768万元,用于德州华强支付经营活动中的保证金。 本次提供借款事项系德州华强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借款,已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德州华强的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公司名称: 德州华强电子世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德州市东方红路金紫荆花园综合楼3001号 法定代表人:薛允功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9日 经营范围: 市场开办;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设备及耗材、电子数码产品的销售;房屋租赁,柜台租赁;信息咨询(以上范围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 管理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德州华强80%的股权。 德州华强另一股东德州升晖照明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升晖")同意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 三、董事会意见 德州华强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管理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该公司的双方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借款,解决其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求,能够更好地支持其发展,实现"华强电子世界"在德州的落地。 本次提供借款的事项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间接持有德州华强80%的股权,是其控股股东,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向德州华强提供借款的风险在本公司可控范围内。同时,德州华强另一股东德州升晖同意向德州华强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借款192万元,亦强化了风险控制,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德州华强提供借款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管理公司向德州华强提供768万元借款事项是正常经营所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重大风险,有利于公司利益,不存在任何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程序及措施已充分考虑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和风险的控制,德州华强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借款,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目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为0。 且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9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