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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1-037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1-12-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情况 2011年12月27日晚,有媒体发布"*ST嘉瑞因欠款遭浦发银行起诉,累计涉资达10亿"的文章,将已执行终结的案件,描述为未决事项,指出本公司作为担保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澄清说明 为避免误导投资者,公司作澄清说明如下: 本公司今日收到(2005)沪二中执字第39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上海浦发银行虹口支行诉嘉瑞新材公司5000万元贷款、本公司担保的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已按照相关协议履行完毕还款义务,裁定终结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4)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262号民事判决主文内的执行。 公司2005年5月9日已发布涉诉情况进展公告, 2006年12月28日发布重大诉讼结果公告,2005年、2006年年度报告等公告中对诉讼进展作了详细披露。 三、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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