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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公告编号:临 2011-34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12月13日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已在2011年12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披露。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12月28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东门中路1011号鸿基大厦2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局主席陈泰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164,159,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如下议案: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重新审计修订后)》 表决情况:164,159,65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议案通过。 2、《重新审计后公司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164,031,65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2%,128,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0股弃权,议案通过。 3、《重新审计后公司2010年度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情况:164,159,65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议案通过。 4、《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表决情况:164,159,65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议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铁山、方伟敏 3、结论性意见:宝安地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 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1--35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2月2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2011年12月28日在公司2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 董事贺雪琴全权授权董事郭山清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徐志新全权授权独立董事陈伟强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成员、董事局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局主席陈泰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总裁周非女士的提名,董事局聘任杨子宁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认为:未发现杨子宁先生存在《公司章程》第168条及第98条规定的情形,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本次聘任的提名方式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公司对集团高层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享受年薪制的其它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及等级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薪酬结构为:基本年薪+业绩薪酬+奖励基金 一、基本年薪:分12个月发放。 二、业绩薪酬:根据年终个人业绩考核成绩,与基本年薪挂钩。 三、奖励基金: 1、奖励基金提取: 以当年净利润正值为基数,未超过上年净利润部分按1%提取,超过上年净利润的部分按10%提取。奖励基金提取总金额不超过当年净利润的10%,即:当年提取金额=当年净利润未超过上年净利润部分×1%+当年净利润超过上年净利润部分×10%。 2、奖励对象:集团总部高、中层管理人员及部分业绩特别优秀的骨干员工,其中高层人员奖励方案报集团董事局批准,其他人员奖励方案由集团总裁办公会议决定。 3、提取时间:自2012年度至2014年度。 4、净利润以会计师事会务所审计为准。 5、提取的奖金在当年列支。 6、员工按照个人所得交纳税金。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修订的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高层管理人员职、权、利对等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杨子宁简历 杨子宁:男,1973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房地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94年7月进入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深圳恒安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恒安公司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09年11月至2011年12月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产开发部副总经理等职务,负责宝安集团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 截止目前,杨子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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