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12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2011-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独立财务顾问: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住所及通讯地址
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区管仲路
特定投资者(待定)待定

  签署日期:二O一一年十二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审核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尚未经过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中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预案的其他内容和与本预案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本预案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一、本公司拟向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化工”)75%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9名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待本公司进一步完善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并完成审计、评估、盈利预测等相关工作后,将召开本次交易的第二次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编制和公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事宜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

  本预案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涉及向蓝帆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向不超过9名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定价基准日均为蓝帆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其中向蓝帆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22.54元/股;向不超过9名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949.93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以拟购买资产成交价为依据,由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确定。其中,蓝帆集团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之后分别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并不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蓝帆集团仍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对本公司持股比例将从52.50%增加至55.65%。

  五、本次重组中拟购买资产为蓝帆集团持有的蓝帆化工75%的股权。上述拟购买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初步估算,上述拟购买资产的评估预估值为32,963.51万元(审计及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9月30日)。

  由于拟购买资产预估值建立于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之上等因素,上述预估数据可能与最终评估结果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关注以上风险。

  六、由于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象为本公司关联方即控股股东蓝帆集团,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之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有关关联方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以充分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交易后,本公司将持有蓝帆化工75%的股权。按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蓝帆化工将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蓝帆化工的资产状况、盈利能力等将在本公司财务报告中得到更加真实、全面的展现。本次拟购买资产2010年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37.64亿元,本公司2010年度合并营业收入为6.21亿元,本次拟购买资产2010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本公司2010年度合并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05.65%。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由于上市公司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八、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行政审批不确定性外,本预案根据目前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就本次重组的有关风险因素做出特别说明。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第八章所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九、本公司已经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资产评估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第一章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预案、本预案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蓝帆股份向蓝帆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蓝帆化工75%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9名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拟购买资产/交易标的/标的资产蓝帆化工75%的股权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蓝帆股份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象/蓝帆集团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蓝帆化工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齐鲁增塑剂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中轩中轩投资有限公司
蓝帆新材料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青岛朗晖青岛朗晖进出口有限公司
蓝帆(上海)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蓝帆商贸淄博蓝帆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蓝帆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建兰化工山东建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现代物流齐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淄博朗晖淄博朗晖置业有限公司
潍坊朗晖潍坊朗晖置业有限公司
新鹏伦淄博新鹏伦投资有限公司(蓝帆集团前身)
香港蓝帆香港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纽赛上海纽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南金兆集团南金兆集团有限公司
高阳建设山东高阳建设有限公司
宏达矿业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框架协议》本公司与蓝帆集团签署的《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向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2011年9月30日
独立财务顾问/齐鲁证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文康律师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大信会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评估师/中京民信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3号)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准则第2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证监会公告【2008】13号)
《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14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DO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是PVC手套生产行业常用的传统增塑剂
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增塑剂品种之一
PVC糊树脂氯乙烯单体采用乳液聚合或悬浮聚合方式生产的糊状聚氯乙烯树脂,是一种化学产品。
DOTP对苯二甲酸二辛酯,增塑剂品种之一
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增塑剂品种之一
DI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增塑剂品种之一
DOA己二酸二辛酯,增塑剂品种之一
DOS癸二酸二辛酯,增塑剂品种之一
TOTM偏苯三酸三辛酯,增塑剂品种之一
医疗级品率PVC手套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全部手套中,医疗级手套所占的比例。医疗级品率是衡量PVC手套生产企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综合指标。医疗级品率越高,表明企业的技术水平越高,核心竞争力越强
一次性PVC手套以PVC糊树脂、增塑剂为主要原料,以Ca-Zn稳定剂等助剂为辅助材料,采用浸渍工艺塑化成型的一次性使用防护手套,是一种快速消费品
增塑剂一类增加聚合物树脂的可塑性、增强制品柔软性的助剂,它通过降低合成树脂的分子间引力而产生增塑作用,改善在成型加工时树脂的流动性,它通常是一些高沸点、难以挥发的粘稠液体,一般不与塑料发生化学反应。增塑剂是迄今为止产量和消费量最大的助剂种类,被广泛用于食品包装、PVC建筑材料、医疗器械以及服装等
医疗级手套医疗级一次性PVC手套的简称,是满足目标市场相关医疗用途准入标准(目标市场的较高准入标准)的PVC手套,是一次性PVC手套的高端产品。进入目标市场时,PVC手套应按规定进行批次抽检,根据批次检验满足的品质等级被区分为医疗级手套和非医疗级手套。医疗级手套的售价和利润水平较非医疗级手套高
ATBC乙酰基柠檬酸三丁酯,是一种非邻苯类的优良增塑剂
TXIB2、2、4-三甲基1、3-戊二醇双异丁酸酯,是一种塑料助剂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名 称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区清田路21号
注册资本120,000,000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400004566
法定代表人李振平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PVC手套及其他塑料制品、料粒,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丁腈手套、乳胶手套、纸浆模塑制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控股股东名称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52.5%的股份)

  二、公司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时的股本情况

  蓝帆股份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同意淄博蓝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7】1422号文)批准,于2007年9月25日由淄博蓝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的总股本为6,000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工商注册号为370000400004566。

  (二)设立后历次股本的变动情况

  2010年3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82号)核准,蓝帆股份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0年4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万股。

  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占股份总数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60,000,00075.00
其中:国家股
社会法人股42,000,00052.50
内部职工股
外资持股18,000,00022.50
二、上市流通股份20,000,00025.00
其中:社会公众股20,000,00025.00
内部职工股
三、股份总数80,000,000100.00

  2011年5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11年5月27日末公司股份总数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的股份总数为120,000,000股。

  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占股份总数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90,000,00075.00
其中:国家股  
社会法人股63,000,00052.50
内部职工股  
外资持股27,000,00022.50
二、上市流通股份30,000,00025.00
其中:社会公众股30,000,00025.00
内部职工股
三、股份总数120,000,000100.00

  (三)最近三年控制权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一直为蓝帆集团,实际控制人一直为李振平先生,均未发生变化。

  (四)公司前十大股东

  截至2011年10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3,000,000.0052.50
中轩投资有限公司27,000,000.0022.50
高玲681,209.000.57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540,106.000.45
林秀桂535,406.000.45
中海基金公司-深发-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463,089.000.39
吴荷仙427,034.000.36
张莹338,097.000.28
上海轩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29,715.000.27
10李翠华321,800.000.27
合计93,455,797.0078.03

  三、公司业务构成及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加工PVC手套及其他塑料制品、粒料,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公司主要从事一次性PVC手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三年未发生变化。一次性PVC手套是以PVC糊树脂、增塑剂为主要原料,以Ca-Zn稳定剂等助剂为辅助材料,采用浸渍工艺塑化成型的一次性使用防护手套。公司从发展初期就准确把握行业的发展趋势,确定了“高端化、差异化”的竞争策略,战略定位于医疗级手套的生产,目前公司产品医疗级品率居于行业前列。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明细如下:

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万元)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
医疗级PVC手套50,598.6443,251.4647,695.8742,226.8332,957.1137,730.64
非医疗级PVC手套11,230.504,335.493,919.6310,907.333,944.713,572.50
合计61,829.1447,586.9551,615.5053,134.1636,901.8341,303.14
分产品业务收入构成(%) 业务成本构成(%)
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
医疗级PVC手套81.8490.8992.4179.4789.3191.35
非医疗级PVC手套18.169.117.5920.5310.698.65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注:数据来源于蓝帆股份年报。

  四、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本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及2011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合并报表数据,其中2008年-2010年数据来自蓝帆股份年报,201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1、资产负债表数据

项目2011-9-302010-12-312009-12-312008-12-31
资产总额(万元)120,235.56102,330.4737,957.8832,712.09
负债总额(万元)28,849.0911,958.9417,631.7516,870.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91,386.4790,371.5320,326.1315,841.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元/股)7.6211.303.392.64

  2、利润表数据

项目2011年1-9月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66,954.3262,154.0647,770.2951,665.28
利润总额(万元)3,120.194,710.638,064.126,809.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614.944,033.445,984.976,135.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0.541.001.02

  3、现金流量表数据

项目2011年1-9月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3,061.87-3,789.186,204.747,591.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6,586.95-15,569.04-2,399.28-3,872.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5,532.8855,055.43-36.10938.8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万元)-14,185.6335,618.673,751.294,548.20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蓝帆集团持有本公司6,30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2.50%),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自然人李振平先生持有蓝帆集团33.69%的股权,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的具体情况参见“第三章 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李振平
性别
出生日期1956年
身份证号37030519560802****
通讯地址淄博齐鲁化学工业区清田路21号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金茵生活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五年的经历曾任临淄酒厂党委书记、经营厂长、临淄区经委副主任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

  第三章 蓝帆集团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向蓝帆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向不超过9名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因此,所涉交易对方包括蓝帆集团和不超过9名的投资者。

  一、基本情况

名称: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淄博市临淄区管仲路
注册资本:9,675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70300228045192
法定代表人:李振平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对化工业、高新技术项目(企业)投资,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房屋、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需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
设立时间:2003年3月28日
控股股东(自然人):李振平(持有蓝帆集团33.69%的股权)

  二、公司设立及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情况

  (一)设立

  蓝帆集团的前身是淄博新鹏伦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20日名称变更为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8日。

  2003年3月14日,285名自然人分别与李振平签署了《出资信托合同》,将部分资金信托予李振平,由李振平作为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作为出资投入新鹏伦。

  新鹏伦设立时存在信托出资行为,具体如下:李振平出资人民币1,12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8.24%,其中李振平本人实际出资为5,099,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9.99%,受委托出资为6,151,000元,占注册资本的48.24%;其他三位股东刘延华、石志博、吕安峰的出资全部系自身出资,不存在受其他自然人委托将信托资金投入新鹏伦的情况;股东刘延华除自身出资外另有12,000元资金信托于李振平投入到新鹏伦;股东石志博除自身出资外另有24,000元资金信托于李振平投入到新鹏伦;吕安峰无信托资金。

  新鹏伦设立时的出资和登记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工商登记出资(元)直接出资(元)受托出资(元)信托出资(元)实际出资(元)实际出资占比(%)
李振平11,250,0005,099,0006,151,0005,099,00039.99
刘延华500,000500,00012,000512,0004.02
石志博500,000500,00024,000524,0004.11
吕安峰500,000500,000500,0003.92
283名信托出资人6,115,0006,115,00047.96
合计12,750,0006,599,0006,151,0006,151,00012,750,000100.00

  注:上表中283名信托出资人不包含刘延华、石志博

  (二)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1、2004年增资

  2004年9月23日,新鹏伦召开股东会,同意李振平以现金方式增资575万元,刘延华以现金方式增资27万元,石志博以现金方式增资27万元,吴强以现金方式增资47万元,刘建军以现金方式增资47万元,吕安峰以现金方式增资27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025万元。

  2004年10月8日,332名自然人(除原信托出资人外新增信托出资人87人,原信托出资人有40人放弃本次增资)与李振平签署《出资信托合同》,由李振平作为受托人将信托资金4,423,600元作为出资投入新鹏伦。

  2004年11月1日,山东仲泰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出具鲁仲泰会师验字(2004)第68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4年11月1日,新鹏伦已经收到原股东李振平、刘延华、石志博、吕安峰和新股东吴强、刘建军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5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2004年11月11日,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新鹏伦签发了变更注册资本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25万元。

  本次新增资本存在信托出资的情形,具体如下:李振平新增加的575万元注册资本,其自身认购1,326,400元,作为受托人受托出资4,423,600元;其余股东刘延华、石志博、吴强、刘建军、吕安峰的出资全部系自身出资,不存在受其他自然人委托将信托资金投资予新鹏伦的情况。此外,本次增资中,股东刘延华除以现金方式认购27万元出资外,另将6,500元资金信托予李振平投入到新鹏伦;股东石志博除以现金方式认购27万元出资外,另将6,500元资金信托予李振平投入到新鹏伦;吴强除以现金方式认购47万元出资外,另将5,000元资金信托予李振平投入到新鹏伦;刘建军除以现金方式认购47万元出资外,另将6,500元资金信托予李振平投入到新鹏伦;股东吕安峰无信托资金。

  本次增资后,新鹏伦的出资和登记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工商登记出资(元)直接出资(元)受托出资(元)信托出资(元)实际出资(元)实际出资占比(%)
李振平17,000,0006,425,40010,574,6006,425,40031.73
刘延华770,000770,00018,500788,5003.89
石志博770,000770,00030,500800,5003.95
吕安峰770,000770,000770,0003.80
吴强470,000470,00095,000565,0002.79
刘建军470,000470,000108,500578,5002.86
368名信托出资人10,322,10010,322,10050.97
合计20,250,0009,675,40010,574,60010,574,60020,250,000100.00

  注:368名信托出资人不包括刘延华、石志博、吴强、刘建军。

  2、2006年新鹏伦更名为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

  2006年3月30日,新鹏伦召开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

  2006年4月4日,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蓝帆投资签发了变更名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06年股权转让、更名

  2006年11月11日,股东石志博和李振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石志博将其持有的蓝帆投资77万元出资中的20万元转让给李振平。

  2006年11月11日,蓝帆投资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4日,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签发了变更名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更名后,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和登记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工商登记出资(元)直接出资(元)受托出资(元)信托出资(元)实际出资(元)实际出资占比(%)
李振平17,200,0006,625,40010,574,6006,625,40032.72
刘延华770,000770,00018,500788,5003.89
石志博570,000570,00030,500600,5002.97
吕安峰770,000770,000770,0003.80
吴强470,000470,00095,000565,0002.79
刘建军470,000470,000108,500578,5002.86
368名信托出资人10,322,10010,322,10050.97
合计20,250,0009,675,40010,574,60010,574,60020,250,000100.00

  注:368名信托出资人不包含刘延华、石志博、吴强、刘建军。

  4、2007年增资

  2006年12月28日,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新增注册资本225万元,全部由原股东李振平以现金方式认购。

  2007年1月4日,淄博正信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受托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出具淄正会师验字(2006)第11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6年12月6日,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收到原股东李振平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25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2007年1月12日,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签发了变更注册资本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250万元。

  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存在信托出资的情形,具体如下:此次李振平增加投入的注册资本225万元,其本人认购926,000元,其余1,324,000元系李振平根据与韩邦友、刘文静、吕万祥、庞军航、王相武5名自然人(注:韩邦友等五名自然人均为原信托委托人)签署的《出资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受托出资。

  本次增资后,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和登记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工商登记出资(元)直接出资(元)受托出资(元)信托出资(元)实际出资(元)实际出资占比(%)
李振平19,450,0007,511,40011,898,6007,551,40033.56
刘延华770,000770,00018,500788,5003.50
石志博570,000570,00030,500600,5002.67
吕安峰770,000770,000770,0003.42
吴强470,000470,00095,000565,0002.51
刘建军470,000470,000108,500578,5002.57
368名信托出资人11,646,10011,646,10051.76
合计22,500,00010,601,40011,898,60011,898,60022,500,000100.00

  注:368名信托出资人不包含刘延华、石志博、吴强、刘建军。

  5、2007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07年10月20日,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股东李振平将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韩邦友等165名自然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鉴于经过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人数超过《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人数的限制,决议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即经山东振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07年4月30日的净资产值9,736.28万元人民币,折为9,675万股,其余61.2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同时名称变更为淄博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3日,山东瑞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鲁瑞师评报字(2007)第024号《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组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论为:至评估基准日,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后的总资产为13,753.53万元,总负债为2,457.64万元,净资产为11,295.89万元。

  2007年10月24日,李振平及69名信托委托人与其他207名信托委托人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207名信托委托人将其原信托予李振平的所有信托资金及相关一切衍生权利转让给李振平及其他69名信托委托人。根据山东瑞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10月23日出具的鲁瑞师评报字(2007)第024号《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组资产评估报告书》,至评估基准日,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后净资产为11,295.89万元。每元信托出资的评估价值为5.02元(5.02=11,295.89/2,250)。在信托权益转让时,将每元信托出资的转让价格确定为5元。

  207名信托受益权出让人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其已经知悉蓝帆集团控股的蓝帆塑胶目前正在申请国内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事实,其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系其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其他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其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的情形。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公证处对上述信托受益权的转让进行了公证,并于2007年10月30日出具了(2007)淄临淄证民字第366号-369号、第371号-385号、第387号-471号、第473号、476号-578号公证书,公证如下:“上述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上述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的签名、按手印均属实。”

  2007年10月24日,信托自然人完成内部权益转让后,享有信托受益权的165名自然人与李振平签署了《解除信托协议》,一致同意解除信托关系。同日,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李振平将解除信托后的股权转移到各信托受益人名下。

  2007年10月24日,李振平等167名自然人签署《设立淄博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2007年10月24日,蓝帆集团召开创立大会。167名认股人参加会议,代表9,675万股股份,占全体股本的100%。

  经审议,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了《关于股份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淄博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关于淄博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备费用开支情况的报告》。选举产生了蓝帆集团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

  2007年10月24日,山东瑞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鲁瑞会验字(2007)第06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7年10月24日止,淄博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玖仟陆佰柒拾伍万元。各股东以淄博蓝帆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07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实际出资金额超过认缴的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陆拾壹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7年10月26日,淄博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70300280451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后,蓝帆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股)占股权比例(%)
李振平32,597,870.0033.69
刘延华3,495,900.003.61
吕安峰3,311,000.003.42
刘文静2,954,100.003.05
王相武2,754,150.002.85
吴 强2,696,100.002.79
吕万祥2,588,600.002.68
石志博2,582,150.002.67
刘建军2,567,100.002.65
10庞军航1,442,650.001.49
11韩邦友1,348,050.001.39
12徐新荣1,266,350.001.31
13张木存1,236,250.001.28
14李新亮1,081,450.001.12
15邢光全939,550.000.97
16苗 军939,550.000.97
17周治卫926,650.000.96
18李乐钦909,450.000.94
19曹元和890,100.000.92
20赵兴亮877,200.000.91
21刘树明825,600.000.85
22刘统毅812,700.000.84
23丁 伟812,700.000.84
24赵 亮801,950.000.83
25孙传志765,400.000.79
26徐士金761,100.000.79
27李洪义728,850.000.75
28宋方俊726,700.000.75
29李 斌672,950.000.70
30魏 进662,630.000.68
31曹 军638,550.000.66
32孙长春586,950.000.61
33于洪军563,300.000.58
34孙树群554,700.000.57
35耿建军533,200.000.55
36郭宗显507,400.000.52
37路志胜479,450.000.50
38贾建刚466,550.000.48
39姜本政457,950.000.47
40冯同旺442,900.000.46
41于文娟442,900.000.46
42刘 超438,600.000.45
43孙长军438,600.000.45
44刘卫远417,100.000.43
45王 晔391,300.000.40
46骆更生367,650.000.38
47胡洪阳354,750.000.37
48王 栩337,550.000.35
49张 波331,100.000.34
50赵利斌326,800.000.34
51程振中324,650.000.34
52瞿明军290,250.000.30
53王丽宾281,650.000.29
54王 滨266,600.000.28
55时克润253,700.000.26
56齐承文253,700.000.26
57石文生251,550.000.26
58祝建弘245,100.000.25
59李永德238,650.000.25
60张均峰238,650.000.25
61路秀珍210,700.000.22
62高新生210,700.000.22
63张爱芝208,550.000.22
64司秀敏193,500.000.20
65秦丽丽187,050.000.19
66张俊彦187,050.000.19
67王红霞187,050.000.19
68陈连德187,050.000.19
69焦治文165,550.000.17
70杜云峰165,550.000.17
71肖长丽163,400.000.17
72王本武163,400.000.17
73周建秀161,250.000.17
74张建军159,100.000.16
75白永安159,100.000.16
76姜建玲159,100.000.16
77苏景田159,100.000.16
78王国锋159,100.000.16
79夏 军159,100.000.16
80路春生156,950.000.16
81郑晓东152,650.000.16
82崔国林146,200.000.15
83窦 勇144,050.000.15
84刘兰芳144,050.000.15
85李德生139,750.000.14
86葛 刚131,150.000.14
87武传红129,000.000.13
88战 杰122,550.000.13
89张德芳109,650.000.11
90孙 静109,650.000.11
91郭钦海107,500.000.11
92李桂玲101,050.000.10

  (下转D8版)

   第A001版:头 版(今日80版 )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创业·资本
   第A007版:舆 情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产 经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C009版:数 据
   第C010版:信息披露
   第C011版:信息披露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第D043版:信息披露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第D048版:信息披露
   第D049版:信息披露
   第D050版:信息披露
   第D051版:信息披露
   第D052版:信息披露
   第D053版:信息披露
   第D054版:信息披露
   第D055版:信息披露
   第D056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