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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84 股票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临2011-015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1-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12月8 日发布《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实业集团")自2011年12月6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并拟在随后12个月内增持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含已增持股份在内)。 2011年12月29日,公司接到珠江实业集团的通知,珠江实业集团按照后续增持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比例已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进展情况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珠江实业集团于2011年12月6日增持公司股份2,013,899股,2011年12月7日至2011年12月28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06,101股。自首次增持以来,珠江实业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截至2011年12月28日,珠江实业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65,923,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1%;珠江实业集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76,912,03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63%。 二、后续增持计划 珠江实业集团拟自首次增持之日(2011年12月6日)起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已增持股份在内)。 三、珠江实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12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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