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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24 股票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1-047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9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2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参会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生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通过通讯表决,以5票同意、0票不同意、0票弃权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瑞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拟以位于绍兴县柯岩街道余渚村的12263.75平方米房屋(绍房权证柯岩字第08502号)及其所占的6841.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绍县国用2007字第3-81号)作为抵押,向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岩支行阮社分理处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为自授信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公司本次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追加综合授信业务申请的议案》,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最高额调整到10,000万元(授信敞口8,000万元)的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为2010年7月22日至2012年7月21日。 现因流动资金需要,公司拟继续向交通银行申请最高额8,000万元的借款、承兑汇票、出口风险参与、出口发票融资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为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2月27日。办理该最高额为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后,原最高额为10,000万元(授信敞口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不再执行,但已授信产生的业务按到期结清办理。 具体事宜,董事会兹决议授权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在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2月27日止,向交行申请办理借款、承兑汇票、出口风险参与、出口发票融资(授信业务种类),同时董事会拟授权法定代表人吴培生签署与授信业务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事宜。授权范围: (1)代表本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总额最高为捌仟万元的借款合同; (2)代表本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总额最高为捌仟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合同; (3)代表本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总额最高为贰仟万元的出口风险参与合同; (4)代表本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总额最高为贰仟万元的出口发票融资合同。 公司继续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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