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证券代码:000823 公告编号:2011-032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2-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12月30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大淳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72,394,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14%。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通过如下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表决情况:赞成172,394,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飏、张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