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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金叶 公告编号:2011-78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12月27日,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第二大股东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的通知: 光明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于2011年12月 21日质押给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行,股份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 2011 年12月21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用于光明集团申请流动资金借款。 目前光明集团持有我公司34,600,1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21%,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上质押的3,000,000股股份,占光明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8.67%,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4%;本次质押后光明集团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3,000,000股,占光明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8.67%,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54%。 特此公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ST金叶 公告编号:2011-79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暨公司 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 12月 30日,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五投资”)通知,九五投资的股东深圳市利明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与受让方王志伟、万强、上海道丰投资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9日签署了《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股权转让 深圳市利明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明泰”)将其持有的九五投资44.09%的股权分别转让给王志伟、万强、上海道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丰投资”),股权转让比例: ■ 股权转让前,九五投资股权结构: ■ 股权转让后,九五投资股权结构: ■ 二、股权转让款及支付 受让方三方需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金额如下: ■ 受让方三方在本协议生效后10日内向转让方结清股权转让款,转让方应向受让方三方出具股权转让款收据。 三、股权转让前后公司股权控制情况 股权转让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注:上述自然人及控股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志伟,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注:上述公司及自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其他说明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王志伟构成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尽快披露相关《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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