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江苏宏宝 公告编号:2011- 034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 2011-12-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80万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为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最高融资额提供担保,股权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12月28日,质押期限到2012年12月22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629.2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46%,累计质押2,37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88%。 特此公告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31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