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112 证券简称:三变科技 2012-001(临)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2-0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http://www.zjkjt.gov.cn/)于201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我公司通过了本次的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即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本公司将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缴纳的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月4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