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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2—001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专人送出、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德群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变更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负责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的原审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计人员已并入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确保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改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2年1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2—002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IPO期间至今,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一直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经验丰富,业务精湛。鉴于负责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的原审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计人员已并入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确保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对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感谢。 京都天华是Grant Thornton国际在大中国区唯一的成员所,总部位于北京拥有逾1500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超过500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9名,担任了70余家中国大陆、香港和美国上市公司、1000余家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计师; 为快速发展的全球企业提供审计、税务和管理咨询等全方位的服务,Grant Thornton国际的各成员所共享统一的品牌、价值观、专业操守和信息技术平台,为客户提供独特的、高质量的和个性化的服务。 公司于2012年1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变更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2012年1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2—003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临时提案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月4日接到控股股东刘德群先生(持有公司6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8.51%)提交的书面提案,提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变更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负责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的原审计机构相关审计人员已并入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确保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变更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核认为:刘德群先生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提交提案的内容及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相关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增提案作为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2项议案,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日保持不变。 二、现将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1月15日(星期日)上午9:30分 3、股权登记日:2012年1月10日(星期二) 4、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地址:大连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 电话:0411-85269999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2年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2、审议《变更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1月12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大连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2年1月12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其他 1、会议联系人:林春霖 联系电话:0411-85269999 传 真:0411-84990010 通讯地址:大连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 邮 编:11630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如下: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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