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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2- 001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31日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G座2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军民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7,547,1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4,700万股的73.16%。 董事长王军民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刘向明律师、沈玮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无否决或取消议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7,547,143股,其中赞成票107,547,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7,547,143股,其中赞成票107,547,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刘向明律师、沈玮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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