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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继续通过农业银行开展网上银行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农业银行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1月5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继续通过农业银行开展网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自2012年1月5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投资者通过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按照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基金销售机构 农业银行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农业银行各基金销售网点 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 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全国)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998 (5)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5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继续参加华夏银行定期 定额申购费率优惠和网上银行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华夏银行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1月5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继续参加华夏银行网上银行、定期定额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自2012年1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12年1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基金销售机构 华夏银行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6)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华夏银行网上银行、定期定额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7)华夏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8)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9)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华夏银行各基金销售网点 华夏银行网站:www.hxb.com.cn 华夏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77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998 (10)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5日
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当本基金任一份额类别满足《基金合同》其他各项分红条件且可供分配利润能够满足最小分红额度时,本基金管理人将至少分配分红结算日该份额类别的可供分配利润的90%;当本基金任一份额类别满足《基金合同》其他各项分红条件但可供分配利润不能满足最小分红额度时,本基金管理人则不进行该份额类别的收益分配;本基金任一份额类别每年最多分配4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分红结算日该份额类别的可供分配利润的90%。本基金每一份额类别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 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得的现金红利金额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4)咨询办法: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1-38789998。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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