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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2-002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2-0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近日,浙江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zjkjt.gov.cn)公布了《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 号),本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后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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