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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12-002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2-0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数量为36,727,0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5%,为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2、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月9日。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限售股份变化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情况 2010年4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同年6月23日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6月11日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关于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2010年11月29日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70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新股。 2010年12月3日,公司以16.01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1,230,480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84.80元;同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 12 个月,即 2010 年 12月 30 日至 2011 年 12 月 29日。其中,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2010年12月30日-2013年12月29日)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
2、限售股份变化情况 公司于2011年4月8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 280,548,4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92,767,870股。限售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的承诺及其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的特定投资者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2010 年 12月 30 日至 2011年 12 月 29日内不转让。其中,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2010年12月30日-2013年12月29日)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 经核查,上述限售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公司回购的情况。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对其的违规担保情况。上述承诺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2年1月9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36,727,0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共八家,解除限售股数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五、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如下意见: 1、飞亚达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2、飞亚达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弘数君(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严格履行了飞亚达2010 年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限售承诺; 3、本保荐人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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