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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2-01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2-0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zjkjt.gov.cn)公布了《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有关规定,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现名"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后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减税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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