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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共推港股组合ETF在沪上市支持成立沪深港交易所合资公司 2012-0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孙 玉
证券时报记者 孙玉 在昨日上海举行的沪港经贸合作会议第二次会议上,沪港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推动以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的方式投资上海资本市场。双方表示将就在上海推出港股ETF,支持港交所、上交所和深交所成立沪深港合资公司等方面进行探讨,鼓励符合条件的上海金融机构赴港融资。 上海市市长韩正建议未来将在九大领域继续加强沪港合作,包括:商贸投资,金融,航空、航运及物流,旅游会展,创新科技,文化、创意及体育,专业人才,教育及医疗卫生,青年发展和社会管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则表示,金融方面的合作是沪港合作的重中之重。他表示,双方将就多个崭新的金融合作项目深入探讨,包括在内地特别是上海推出港股组合交易所交易基金(ETF);支持和鼓励香港交易及结算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深圳方面进行磋商,成立沪深港合资公司并开拓多方面的业务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在沪金融机构及企业赴香港发债;推出试点计划,推进两地金融企业人才交流。 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表示,推进成立沪深港交易所合资公司将大大有利于两地在创新金融服务方面的合作,充分发挥两个市场的互补优势。目前正积极地与内地的证券交易所,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港股组合ETF,进一步推进两地金融市场国际化。曾俊华表示,为进一步强化两地金融市场监管的交流,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将与上海有关单位建立沟通渠道,加强交流。 昨日,沪港双方共签署商贸合作、文化交流、公务员交流、医疗合作四项新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的内容,在商贸投资合作方面,双方将支持香港企业在上海的发展,深化经贸投资促进合作,充分发挥香港在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优势,联手上海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在发挥浦东CEPA示范城(区)作用的同时,研究落实CEPA补充协议措施。 迄今为止,香港已有4家银行在沪设立法人银行,11家证券机构、5家证券投资基金在沪设立代表处,1家人寿保险在沪成立。与此同时,上海金融机构和企业也正积极在港拓展业务,已有10家金融机构通过并购、控股等方式在港设立分支机构,30多家上海企业赴港上市。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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