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2年1月7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股票代码:000616 股票简称:亿城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5TitlePh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1-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月6日10:00,会期半天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16层

  亿城股份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 张丽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数258,028,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191,862,021股的21.65%。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无网络投票情况。

  2. 本公司无外资股。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258,028,1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高美丽、何玉华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一月七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公 司
   第A004版:热 线
   第A005版:百姓头条
   第A006版:调 查
   第A007版:博客江湖
   第A008版:财 技
   第A009版:悦 读
   第A010版:股 吧
   第A011版:故 事
   第A012版:行 情
   第A013版:行 情
   第A014版:行 情
   第A015版:行 情
   第A016版:行 情
   第A017版:数 据
   第A018版:数 据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