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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2-01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1-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月6日上午在深圳市宝安区深圳市华宝(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有关情况及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9:30 3、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广深公路旁深圳市华宝(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127,753,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35.69%。会议由董事长晏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先波律师、郑秋娇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关于惠州市华宝饲料有限公司申请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及需要进行资产抵押和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753,13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 大会通过该项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先波律师、郑秋娇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股东登记表、投票表决表、统计表;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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