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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创新 提升资本市场包容性与定价能力 2012-0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胡 南
证券时报记者 胡南 日前,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资本市场改革和监管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结合此前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涉及股市的内容来看,有理由相信,2012年资本市场将在贯彻落实上述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稳步有序展开“提振股市信心”之旅。而在展望信心之旅的同时,市场还对诸如完善新股价格形成机制、适时调整新股准入条件等创新型制度建设寄予深厚期望。 受诸多因素影响,A股市场的新股询价制度一直备受诟病。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在第十六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直言,市场的定价功能出现了比较严重的扭曲。 根据我国资本市场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新股定价主要通过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来产生,询价对象包括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诸多投资机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部分机构投资者不仅没有充分发挥其定价功能和作用,甚至还出现了“疯狂”询价、哄抬发行价的恶劣行为,新股发行中的三高现象比比皆是,一些新股发行价格已严重背离公司基本面。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在进一步规范和增强机构投资者新股定价功能的同时,有分析人士认为,可以适当考虑征询中小投资者报价意向。这一建议充分结合了国内实际情况。多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上一直存在“新股热”现象。据统计,超过50%的新股由散户认购了大部分发行股票。也就是说,和国外成熟市场基本上由机构投资者主导的情况不同,在我国的新股发行过程中,中小散户实际上成了二级市场上的重要参与者,但却没有表达声音和意见的渠道,个别机构投资者在一级市场哄抬新股高价发行,最终买单的却是中小散户投资者。 对此,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认为,引入中小投资者共同参与新股报价理论上可行,但在操作层面还需进一步明确,比如参与对象如何确定产生、具体参与方式如何等等。他建议,在新股定价过程中适当减少市场化,对新股市盈率加以一定的窗口指导可能实际效果更好。 适时调整新股上市准入条件也备受期待。事实上,业内呼吁调整企业上市准入门槛由来已久,尤以创业板为最。受限于国内上市门槛较高等原因,不少创新型科技企业因暂时亏损等原因无缘国内创业板,却在海外资本市场受到青睐,如当当、优酷等纷纷远赴美国上市,这值得国内创业板反思。我国资本市场确实支持了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上市,但必须看到,目前这些已上市的公司大多是比较成熟的企业,而大量真正初创的、新兴业态的、新商业模式的企业,在他们急需资本扶持时,却未能得到资本市场的服务。此外,从已经上市的中小企业来看,上市审核标准过高,也影响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发挥。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重点。应该说,资本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大有可为。此次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也明确指出,要推进我国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此,有专家指出,要想资本市场更高效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应该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弹性和包容能力,使不同阶段、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创新型企业都得到支持。 有专家建议,可考虑适当降低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帮助中型企业和优质的小微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获得发展;进一步细化上市标准,结合不同行业的实际,考虑分门别类设定不同的准入条件,使各行业的优质中小企业都有机会上市,进一步增强对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支持能力。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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