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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1-046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于2012年1月9日上午9:30在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金苑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为吴延炜董事长。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1,26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200,000股的71.1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1,265,4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1,265,4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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