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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203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2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月9日上午在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亚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配售股份115,912,209股已于2011年12月30日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00,1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516,012,209元。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有色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实业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并根据以上内容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同意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一。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见附件二。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诸暨支行申请人民币14,710万元(或等值外汇)融资款项,并以公司所拥有的房地产(详见附件三:中国银行抵押物清单)为该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710万元(或等值外汇)的本金余额及其利息、费用。该融资款项主要用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境外兑付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融资品种),融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诸暨支行申请人民币11,361万元(或等值外汇)融资款项,并以公司所拥有的房地产(详见附件四:工商银行抵押物清单)为该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361万元(或等值外汇)的本金余额及其利息、费用。该融资款项主要用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境外兑付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融资品种),融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以及抵押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2年2月1日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正案
附件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附件三:中国银行抵押物清单 表1-1 中国银行融资房产抵押清单
表1-2 中国银行融资土地抵押清单
附件四:工商银行抵押物清单 表2-1 工商银行融资房产抵押清单
表2-2 工商银行融资土地抵押清单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3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2月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2月1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1月30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投票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应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12年1月1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2年1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12年1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五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1835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需持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的身份证。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者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会议联系人:邵国勇、朱琳 3、联系电话:0575-87069033 87669333 传真:0575-87069031 4、邮政编码:311835 5、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五楼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附件(一):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单位)作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 无表决权 □ 三、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打“〇”;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委托人应完整、正确填写全部事项,如因漏填或错填导致授权委托事项及/或受托人之权限无法确定的,该授权委托书无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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