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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3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2-0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 号)。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将在复审通过后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减税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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