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2年1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12—001TitlePh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上海翰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2-0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投资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意向书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投资框架协议相关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及实施尚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及现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

3.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二六三”)与上海翰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平网络”)于2012年1月6日签订《投资框架协议》,二六三拟使用超募资金4,446万元人民币收购翰平网络72%的股权,具体金额以评估报告确定的金额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时,双方约定视2013年翰平网络的净利润增长情况,二六三以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收购其剩余28%的股权。

2.本次交易对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会根据正式协议签署的收购金额确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及时公告。

3. 本次交易所需资金拟由二六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出资完成,资金的具体使用尚需经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出具相关意见。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对方为翰平网络全体股东,具体信息如下:

1. 忻卫敏先生:自然人,身份证号:31010619740721****,中国国籍,翰平网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持有其28%股权;

2. 上海尖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名称:上海尖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9年3月8日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4)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万安街51号6幢115室G座

(5)法定代表人:张玲度

(6)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5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通讯领域内四技服务,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及器材,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8)股东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人民币)
施 煜15
张玲度35
 总 计50

3. 上海契佳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1)名称:上海契佳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9年7月5日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4)住所:青浦区朱家角镇沪青平公路6335号z-397

(5)法定代表人:张勇

(6)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5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销售皮革制品、纸制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包装材料、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建材、通讯器材、电脑及配件、工艺礼品、办公用品、日常百货、室内装潢(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8)股东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人民币)
翁增民20
张 勇30
 总 计50

4. 上海越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名称:上海越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6年10月23日

(3)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住所:青浦区白鹤镇香大路948号806室

(5)法定代表人:毛旭华

(6)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礼仪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8)股东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人民币)
毛旭华10
 总 计1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翰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6年3月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4.注册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1191号16052室

5.法定代表人:忻卫敏

6.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1000万元

7.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呼叫中心业务。销售通信设备(除卫星地面接收装置),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机电设备。(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8.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忻卫敏28%
上海尖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8%
上海契佳经贸发展有限公司28%
上海越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6%
 总 计100%

四、投资框架协议(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

根据翰平网络提供的财务报表,二六三拟:

(1)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以4,446万元人民币价格收购翰平网络公司72%的股权;

(2)以2013年翰平网络公司的净利润为基础,以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的总价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获得瀚平网络剩余28%的股权。

2.交易支付的安排:

(1)二六三一次性受让除翰平网络股东忻卫敏外其余股东全部72%的股权,总金额为:4,446万元人民币。在投资协议签署后,除公司股东忻卫敏外,其余公司股东与二六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各自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二六三。《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二六三根据股东持股比例,支付转让总金额的20%给转让股份的股东。

(2)在二六三完成第一次付款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股东有义务配合二六三完成工商变更等手续。工商变更完成后,二六三根据股东持股比例,支付转让总金额的50%给转让股份的股东。

(3)2012年翰平网络财务审计完成(2013年3月底前),若2012年的净利润大于800万元,则二六三将转让余款支付给转让股份的股东。若2012年的净利润小于800万元,则二六三需要对翰平网络重新估价并确定72%股权的实际转让价格。

(4)在上述步骤完成后,翰平网络股东忻卫敏与二六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28%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二六三。完成公司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后,二六三支付A=“2012年净利润(经审计)×130%×9.5×28%×50%”款项给股东忻卫敏。

2013年审计完成后(2014年3月底前),若翰平网络净利润的增长率大于30%, 则本次受让28%股份的转让总价确定为“2013年净利润(经审计)×9.5×28%”(转让总价封顶为3,500万,超过3,500万按3,500万计算),二六三将转让余款=转让总价—A(已支付额))支付给股东忻卫敏。若2013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小于30%, ?则二六三按照“2013年净利润(经审计)×9.5×2013年净利润÷(2012年净利润<经审计>×130%)”的计算方法计算股权转让总价款。

本次公告信息仅为框架性、意向性协议公告,针对本次资产收购相关的具体内容,二六三将与翰平网络另行签订正式合同,合同具体条款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翰平网络从事的业务属于“电信虚拟运营商”中的IP-VPN业务,属于国家支持发展的电信增值业务,符合二六三的市场定位,能够满足二六三在资源转售方向业务增长的需要,也是二六三切入企业通信服务业务的新契机。

六、备查文件

1.《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翰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月9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焦 点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产 经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