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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新股发行改革 时报邀您献策

一位小股民建议新股上市首日设立涨跌幅限制

2012-0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胡 南

  证券时报记者 胡南

  监管层表示要继续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话音未落,一位署名“中国小股民”的网友投书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提出《关于中国证券市场新股市场化改革的建议方案》。一时间,网络上赞弹不一,众说纷纭。新股发行改革关注度之高可见一斑。

  《方案》的核心内容为,改革现行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以发行价为基准,实行10%的涨跌幅限制。

  该股民在信中表示,从当前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长期处于割裂状态来看,实行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很有必要。理由如下:首先,从遵循资本市场三公原则来看,未给新股首日上市不受涨跌幅限制的理论依据。如果不设限,就应该所有个股都不设涨跌幅限制;其次,长期以来,一级市场积聚大量打新资金,是为了收获首日高开的暴涨,并且这种情况已经形成规模,形成了新股高开操作的“沃土”;再次,涨跌停板制度是为了控制交易风险,因此对于幅度巨大的新股高开应该给予纠正。

  该股民认为,如此一来,将形成以下大好局面:一是会让基金询价更加理性,因为首日最多也就是涨幅10%,操纵已经不容易。二是新股首日按照发行价设置涨跌幅后,新股将不再具备一日暴涨的可能。这样,股民将会更多关注新股的价值投资。另外,从操作层面来看,首日交易制度改革只在交易所层面改革即可,没有更多更高的实施风险。

  对于该股民的来信建议,业内专家表达了不同观点。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认为,新股首日限制涨跌幅的做法在抑制炒新方面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另一方面可能会抑制一部分炒新资金的热情,加大拉高股价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不过,从市场活跃度出发,他建议,可以考虑适当加以限制,比如涨跌20%或30%。

  而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也曾撰文指出,我国的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为尽量减少新股在二级市场上暴涨暴跌和人为炒作空间,建议采取一些配套政策和后续措施,如新股上市首日不再放开涨跌幅限制等。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则认为,对新股首日涨跌幅设限不能解决问题。因为新股首日上市的价格形成本身就是一个市场认同的过程,让其自由浮动比人为限制要好的多。一旦对新股首日涨跌幅进行限制,很有可能引发个股股价的大起大落,即可能先出现连续涨停板,再连续出现跌停板。李大霄认为,新股首日设限的做法只会影响交易效率,而不能从根本解决新股发行问题。

  事实上,诸多迹象表明,推进新股发行改革已是如箭在弦。在新股改革势在必行的背景下,提出问题才可以引发更多的讨论,汇集更大的智慧。或许,这才是这封小股民来信的真正意义所在。小股民的提议是否可取我们不妄作论断,但多少也代表着部分小股民的声音,我们希望大家就新股发行改革多提建设性意见,为提振股市信心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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