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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放开保代签字权

2012-0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邱 晨

  证券时报记者 邱晨

  保荐代表人签字权是否应该放开,成为了近期投行业内争论的焦点。

  依据保荐人制度的相关规定,一名保荐代表人只能同时在1个主板或中小板项目、1个创业板项目上签字,这意味着,1名保荐代表人最多只能同时保荐2个项目。如果放开保荐代表人的签字权,就意味着1名保代可以同时保荐多个项目。

  在讨论这一问题时,最令业内担心的莫过于签字权放开后,有可能导致保荐工作质量的下降。2011年出现的多起造假上市和保代丑闻,也进一步引发了业内对目前保荐业务质量的担忧。

  有投行人士甚至提出,仅仅只保荐一两个项目,保代都已频频出事,那么让其同时保荐多个项目,质量就更加难以保障了。同时,也有不少业内人士提出质疑,限制保代的签字权就一定能够保证保荐项目的质量吗?从证监会网站上的统计信息来看,目前我国保代队伍已经突破了2000人大关,而2011年只有345家企业递交了首发(IPO)申请。对比这一组数据发现,若以2名保代签字1个项目计算,我国目前的保代队伍已经严重饱和。

  在这2000多名的保代队伍中,无疑会充斥着一些只签字不负责或者为了回避风险而不签字的低素质保代,高达百万的固定年薪令这些保代只需要动笔签个字,便能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

  当然,因为少数保代的不良行为而否定整个保代队伍也是不客观的。事实上,业内也有很多执业能力强、职业操守高的优秀保代。1名能力强的保代带领1支优秀团队,1年下来做好几个项目绝对没有问题,然而受到签字权的限制,这些保代的项目往往只能让给别人签字。

  从整体上看,放开保代签字权无疑会面临着风险,一些缺乏操守的保代很可能会借此疯狂赚取制度的红利,但同时,优秀的保代也将有机会脱颖而出,参与更多的项目,令保代队伍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

  有业内人士认为,一旦取消保代签字限制,发行制度的市场化也需要齐头并进,这样才能够防止新制度成为低素质保代的另一场狂欢。

  现行的保荐制度虽然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但其仍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从以往的包装上市到现在的层层把关,对上市主体的治理水平提升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从发展的角度看,放开保代签字权也是不断完善保荐制度的重要一步,但与其配套的淘汰制度也需要同步实施。这样才能从不断扩充的保代队伍中筛选出优秀者,形成企业IPO的一道坚实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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