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股2012-001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二零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2年1月10日上午9:00时在云南省个旧市金湖东路12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其中对《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中选举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总数 464,022,471 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51.19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雷毅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到会股东审议及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经过表决,以 464,022,4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赞成、 0 股反对、 0 股弃权,股东大会同意谢云山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经过累积投票表决,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如下: (1)候选人童朋方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 464,022,471 票。 (2)候选人王长勇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 464,022,471票。 以上两名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童朋方先生的任期从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2013年11月25日)止;王长勇先生的任期将从2012年2月22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2013年11月25日)止。(童朋方先生和王长勇先生简历附后)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过表决,以 464,022,4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1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1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1-70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云湘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过表决,以 464,022,4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云湘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1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1-73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扣除回避表决的股份数后,经过表决,以 2,441,54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三名关联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个旧锡都实业总公司和个旧聚源工矿公司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1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2011-74号)。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王晓东律师、李瑞律师出席并出具了《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是: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二零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2.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童朋方先生简历 童朋方先生,1972年12月出生, 中共党员,安徽省望江县人。江西财经大学财务会计系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获法律硕士学位。拥有律师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1994年至2001年任职于国家财政部,2001年至今任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童朋方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 王长勇先生简历 王长勇先生,195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桓台人。在职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74年参加工作,历任云锡马矿劳资科长、副矿长,云锡公司劳动人事处处长,云锡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常委、常务副总经理,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7年8月至今任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王长勇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指派王晓东、李瑞律师出席了贵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开披露的信息,表明贵公司已于2011年12月22日召开了2011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于2011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等报刊媒体上刊登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月10日上午9:00在云南省个旧市金湖东路121号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时间与通知公告时间间隔15天以上,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也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雷毅先生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64,022,471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51.19%,其资格均合法有效。此外,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云湘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共四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累积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其中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均以符合贵公司章程规定的票数同意通过了以上议案。 四、结论意见 根据以上事实和文件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伍志旭 律 师:王晓东 李 瑞 二O一二年一月十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