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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 编号:2012-001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01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01月09日(星期一)-2012年01月10日(星期二),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2年0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2年01月09日 下午15:00开始,至 2012年01月10日 下午15:00结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遂宁市滨江南路666号;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翔宇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1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617.8279万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15%。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605.077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6.0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2.7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79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翔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高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购买"高金·凤琴岚湾" 按揭贷款客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为: 同意10,605.0779万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12.7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杨波、印娟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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