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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99 股票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2002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2-0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2011年1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21,478,873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 年1月18 日。 一、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 2010 年12月15日,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0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11年1月5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21,478,87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验字[2011])第10076号),本次发行价格为14.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4,999,99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9,142,470.03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4,780,000股增加至126,258,873股,公司注册资本从10,478万元增加至126,258,873元。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规定,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21,478,873股股票限售期为十二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1月18日。 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10名参与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投资者承诺,自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11 年1月18 日)起,其认购的股票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0名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未上市流通交易。 上述限售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资金占用或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情况 根据非公开发行对象的承诺及有关规定,10名限售股东持有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2个月限售期将于2012年1月18日届满。本次限售股可上市情况如下表: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人对东晶电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月13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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