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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01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2012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吕仁高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均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任梅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近日收到任梅女士的辞职申请书,申请书称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任梅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任梅女士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常务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屠叶初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屠叶初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71.6525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该等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签订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聘请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签订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金华市巨龙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其中两名关联董事吕仁高、吕成杰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 金华市巨龙钢化玻璃有限公司为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公司与金华市巨龙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①本《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面积为8,412平方米,租金为64元/平方米每年(与同一区域内的企业租赁费相近); ②本《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为538,368元/年; ③本《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2011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 (六)审议通过了《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 和保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长城证券签订的《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 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5、《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6、《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月13日 附件:屠叶初先生简历 屠叶初,中国籍,1963年1月出生,浙江大学科技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师,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1982年7月进入浙江省水泥制品厂工作,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厂办公室主任、技术副厂长、副总经理。2003年8月至2009年9月,任浙江尖峰通讯电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质量总监、董事长助理,2010年1月起兼任河南巨龙总经理。 屠叶初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02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管业”)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于2012年1月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会议于2012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平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71.652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03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签订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的议案》,公司已于2012年1月13日与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一旦本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代办转让的主办券商,负责公司可能退市后的股份转让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04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龙管业”)于2012年1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15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40,601,425.00元,扣除募投项目计划投资209,884,900.00元,超募资金130,716,525.00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9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1)40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前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1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8,370万元用以归还银行贷款,2,63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①归还银行贷款: 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8,370万元,明细如下:
②使用超募资金2,63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2011年11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000万元来自于公司超募资金。 (三)上述两次使用超募资金后,余额为1,071.6525万元。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混凝土输水管道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重资产和流动资金占用较大的特性,资金需求量比较大。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于2012年1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剩余超募资金1,071.652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按照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071.652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一年内可为公司节省利息支出约70.3万元。 四、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前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使用1,071.652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因此,公司使用该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也是必要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071.652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监事会决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1,071.652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71.652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 2、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巨龙管业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因此,长城证券同意巨龙管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05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务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月10日收到任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任梅女士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规定,任梅女士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聘任屠叶初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在此,公司对任梅女士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3日 附件:屠叶初先生简历 屠叶初,中国籍,1963年1月出生,浙江大学科技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师,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1982年7月进入浙江省水泥制品厂工作,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厂办公室主任、技术副厂长、副总经理。2003年8月至2009年9月,任浙江尖峰通讯电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质量总监、董事长助理,2010年1月起兼任河南巨龙总经理。 屠叶初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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