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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2-001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月13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2月29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上进行了公告。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83872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7%。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8721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黄浩、罗会远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 1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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