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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2-00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月13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卢柏强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1年12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6,985,38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46%。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卢柏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06,985,3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卢柏强先生、陈俊旺先生、毕湘黔先生、柳桢锋先生四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的非独立董事,选举孙叔宝先生、沙振权先生、孔祥云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2.1. 关于选举卢柏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06,985,3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2.2. 关于选举陈俊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06,985,3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2.3. 关于选举毕湘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06,985,3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2.4. 关于选举柳桢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06,985,3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2.5. 关于选举孙叔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06,985,3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2.6. 关于选举沙振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06,985,3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2.7. 关于选举孔祥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06,985,3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自通过之日起,高焕森先生、孔建先生董事职务自然免除,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罗海章先生、郑学定先生独立董事职务自然免除,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审议《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卢丽红女士、李谱超先生二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表决结果为:

  3.1. 关于选举卢丽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06,985,3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3.2. 关于选举李谱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06,985,3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曹平生、唐都远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2-00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3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2 年1月13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 名,会议由卢柏强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卢柏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卢柏强先生简历请详见附件。

  二、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焕森先生、王时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焕森先生、王时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高焕森先生、王时豪先生简历请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时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时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王时豪先生简历请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议案》,决定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毕湘黔先生、卢柏强先生、孙叔宝先生(独立董事)。毕湘黔先生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孔祥云先生(独立董事)、沙振权先生(独立董事)、陈俊旺先生。孔祥云先生(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3. 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为:孙叔宝先生(独立董事)、卢柏强先生、孔祥云先生(独立董事)。孙叔宝先生(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沙振权先生(独立董事)、孔祥云先生(独立董事)、卢柏强先生。沙振权先生(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上述各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卢柏强先生、王时豪先生、高焕森先生简历

  卢柏强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硕士,高级农艺师。曾任深圳市农科中心果树所副研究员、副所长、所长(期间曾赴日本静冈、东京作技术研修),广东省农药工业协会理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深圳市捷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参股公司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董事。主要社会兼职: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高科技产业商会副会长、深圳市人大代表。2008年,被评为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劳动模范,2009年获得深圳市宝安区区长奖。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30.20%的股权,并持有本公司股东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94%的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焕森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硕士。曾供职于贵州科学院生物研究所、贵州省科委社会发展处。历任本公司销售部长秘书、片区经理、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东西藏林芝好来实业有限公司4.17%的股权,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时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出生,硕士,历任公司营销部长、营销总监助理、总经办副主任、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东西藏林芝好来实业有限公司1.89%的股权,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联系电话:0755-29977586

  传真:0755-27697715

  电子邮箱:szwsh@126.com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2-00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月13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丽红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卢丽红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从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卢丽红女士简历

  卢丽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供职于东莞市建设银行。现供职于本公司采购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的妹妹,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俊旺先生是夫妻关系。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东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西藏林芝好来实业有限公司、西藏林芝润宝盈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6%、0.63%、16%的股权,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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