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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2-00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月16日上午9:30在公司天安数码时代大厦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251.64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0522.1069万股的45.0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进行现场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251.641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251.641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栗向阳、卜宏昭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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