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2董-0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1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1月16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红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名单如下: 罗红专、张成文、郑其桂、黄祖荣、张学清、汤新华、任德坤 董事郭嘉祥先生、张斌先生因出差授权委托董事黄祖荣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及董事对每项议案审议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1、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选举下列董事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 委员:张成文 张学清 罗红专 郑其桂 郭嘉祥 主任委员:罗红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 委员:汤新华 任德坤 张学清 郑其桂 黄祖荣 主任委员:汤新华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 委员:汤新华 任德坤 张学清 张 斌 罗红专 主任委员:张学清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 委员:汤新华 任德坤 张学清 张成文 郭嘉祥 主任委员:张学清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投资设立闽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司关于投资设立闽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公告》(2012临-0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增加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资本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司关于增加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资本金的公告》(2012临-0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机关内部共设10个职能部门,根据管理职责,调整变更相应部门名称,具体设置如下: 办公室、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投资发展部、经营管理部、水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审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审议《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司为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2临-0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发挥公司资源的整体效用,便于公司资金的调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达到降低融资成本的作用,董事会同意公司采用统借统贷的方式,由公司统一向银行借款再借给全资子公司,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一定的借款授信额度。该借款授信额度期限一年(自2012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授信额度向下的借款可以采用分笔、分期循环借款,借款利率按公司向银行借款同期利率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2临-0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 闽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公司投资发展战略的要求,为实施短、中、长期回报业务的有效投资组合,保持公司整体业绩平稳增长,促进公司各产业良性发展。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资设立:"闽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从事商贸及服务等业务,注册地为宁德市,营业范围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同时,为保证业务经营规模和一定盈利水平,同意公司配套借款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作为该公司的营运资金,借款利率按同期同档贷款利率执行,并授权经理层根据业务情况负责具体实施。 本次投资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次投资5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为保证业务经营规模和一定盈利水平,需要配套相应的营运资金。鉴于项目公司刚组建,融资难度大,公司先行给予项目公司另行配套借款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并授权经理层根据业务情况负责具体实施,借款利率按同期同档贷款利率执行。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宁德市; 名 称:"闽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五千万元整。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家具;矿产的销售、代理,船务;酒类、食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金属门窗加工、五金加工、塑料制品切割、混凝土加工等。(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闽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基于公司实施短、中、长期回报业务的有效投资组合的发展战略要求,力图实现短期回报,平滑中长期回报业务,保持公司整体业绩平稳增长;通过调整主营业务收入结构迅速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有利于改善公司基本面和财务状况,提高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各产业良性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2、可能存在的风险 新设项目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采购风险、市场风险、储存风险、资金收付风险和管理风险。为规避上述风险,公司将通过对货物采购、销售、付款等各项业务流程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明确并严格执行业务分级授权制度,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体系等及实施有效激励机制方式。使各种风险得到有效防控、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3、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业务符合公司投资发展战略,可较快提高主营业务收入,实现短期回报,平滑中长期回报业务利润,有利于保持集团公司整体业绩平稳增长,有利于提高信用等级,改善公司基本面,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2临-0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资本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详见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07号公告)及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详见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董-11号公告)的决议,公司以现金和自有土地资产方式出资投资设立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晟公司")以介入本地区房地产开发市场,注册资本金为3000万元。2010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详见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董-13号公告)、第四十次临时会议(详见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董-16号公告)、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详见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临-24号公告)及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先后三次对东晟公司进行增资后,其累计资本金为260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资本公积21000万元。 东晟公司开发的"东晟·泰怡园"项目总投53613万元,基于国家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实施信贷紧缩政策,银行机构要求将项目资本金比例提高到项目总投资50%作为申请项目开发贷款的前提条件,需配套项目资本金26806万元,目前,东晟公司净资产为23400万元,"东晟·和宁楼·祥宁楼"项目建设占用资本金1820万元,尚缺口资本金5226万元。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在同意增资18500万元总额中,尚有1605.3万元补足到位后,东晟公司需要再次增加资本金3700万元。为此,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为东晟公司增资37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增资后东晟公司资本金将达到29700万元。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东晟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后续披露。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2009年5月份成立,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成文,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截止2010年12月31日是,东晟公司资产21815万元,负债14778万元,净资产7037万元,净利润-437万元;截止2011年9月30日,东晟公司资产34850万元,负债11336万元,净资产23514万元(未经审计)。目前,东晟公司正在投资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 1、"东晟·泰丽园"项目位于蕉城南路68号,项目占地面积15679.75㎡(约23.52亩)。建筑总面积:62578㎡,总投:16820万元。2010年8月开工,2011年5月开盘,目前属于销售阶段。 2、"东晟·泰怡园"项目位于东侨区万安路北侧,国宝路东侧,项目占地面积339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5716平方米(其中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18634平方米),总投53613万元(具体详附后)。2011年3月开工,属于在建项目。 3、"东晟·和宁楼·祥宁楼"项目占地1406.5㎡,总建筑面积5739㎡,总投2657万元。2011年4月开工,2011年12月开盘,目前属于销售阶段。 "东晟·泰怡园"项目总投53613万元,基于国家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实施信贷紧缩政策,银行机构要求将项目资本金比例提高到项目总投资50%作为申请项目开发贷款的前提条件,需配套项目资本金26806万元。目前,东晟公司净资产为23400万元,"东晟·和宁楼·祥宁楼"项目建设占用资本金1820万元,尚缺口资本金5226万元。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在同意增资18500万元总额中,尚有1605.3万元补足到位后,东晟公司需要再次增加资本金3700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为东晟公司增资37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增资后东晟公司资本金将达到29700万元。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基于宁德市实施"环三"发展规划,努力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宁德市后发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同时,公司已确立房地产作为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业务板块,并利用本地优势,回归宁德发展。因此,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增加东晟公司资本金3700万元,不但有利于推动项目建设,加快东晟公司的开发运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和滚动开发能力,以及早获取资产增值和运营效益,而且能够以此为依托,建立房地产开发运营平台,为在本地区或跨区域经营开发奠定基础,促进企业多元化发展。 2、由于国家不断出台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影响市场销售价格及销售成交量,可能减少投资收益和降低资产周转率。 3、东晟公司增资后,将增加我公司财务费用,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2临-05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宁德市 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信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2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法定代表人:庄辰明,我公司为精信公司主发起人及单一最大股东,占20%股权。截止2011年12月31日,精信小贷公司资产总额18392.55万元、负债总额5579.71万元、净资产12812.84万元(未经审计)。精信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偿还兴业银行到期借款,并要求由其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按我公司的持股比例20%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即担保额度为400万元,担保期限1年,并要求该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信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7日 注册地点:宁德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法定代表人:庄辰明 精信公司是以我公司为主发起人及单一最大股东,占20%股权的子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精信小贷公司资产总额18392.55万元、负债总额5579.71万元、净资产12812.84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精信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偿还兴业银行到期借款,要求由其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我公司按持股比例20%即担保额度为400万元,担保期限1年。 四、董事会意见 精信公司是以我公司为主发起人及单一最大股东,占20%股权的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庄辰明,在积极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同时,也取得了很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截止2011年12月31日,精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0.34%低于70%;该笔借款的担保金额未超过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我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也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该担保事项属于全体股东同比例担保,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按持股比例20%即担保额度为400万元,担保期限1年,并要求精信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1月11日,我公司累计对外担36801.6万元,占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73%,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