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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2-004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月16日收到公司法人股东新疆娴遐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娴遐”)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新疆娴遐在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票16,717,241股,占公司股票总额的7.52%,自2011年11月12日至2012年1月13日止,新疆娴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共出售公司股票5,645,100股,占公司股票总额的2.54%。本次变动后,新疆娴遐持有公司股票11,072,141股,占公司股票总额的4.98%,具体详见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2-005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天业通联

股 票 代 码:002459

信息披露业务人:新疆娴遐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乌市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015-20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O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持股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但需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新疆娴遐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上市公司、天业通联、公司:指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疆娴遐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乌市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015-20室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号:310228001044544

组织机构代码证:66777428-2

经营范围:授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

公司法定代表人:仇萍芝,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无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天业通联股票11,072,141股,占天业通联股票总额的4.98%,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10,67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11年10月14日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天业通联第四大股东,持有天业通联股票16,717,241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天业通联股票总额的7.52%。

公司已于2011年11月1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细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本公司股票的质押冻结情况和截止到2011年11月12日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止到2012年1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业通联股票11,072,141股,占公司股票总额的4.98%,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履行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该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2年1月13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的天业通联股票15,645,100股,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买入/卖出数量(股)价格区间(元/股)
2011年8月卖出
2011年9月卖出
2011年10月卖出2,840,00015.00
2011年11月卖出12,205,10014.70—15.55
2011年12月卖出
2012年1月卖出600,0008.57—9.2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娴遐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仇萍芝

日期:二O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河北省秦皇岛市
股票简称天业通联股票代码0024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疆娴遐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乌市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

2015-20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16,717,241股 持股比例: 7.5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5,645,100股 变动比例: 2.5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无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无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无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娴遐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仇萍芝

日期:二O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2-006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月16日上午10:0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1月10日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北路3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新生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人,代表股份124,857,0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1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股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赞成124,857,0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贾学敏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124,857,0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聂学民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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