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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1第四季度报告

2012-01-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1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12月30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12月30日,建仓期为2009年12月30日至2010年6月29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暂无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其他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间未发生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指数基金的指数投资部分除外),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经历了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的反弹后,在经济增速下滑的担心及持续不断地新股发行压力下,市场选择了继续下跌。从风格表现来看,中小盘股票在四季度成为下跌的重灾区,跌幅远超权重蓝筹股。本基金配置的部分中小盘股票也受到了较大的损失,导致报告期净值下跌幅度较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1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0.11%,基金投资收益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基于对经济领先指标的分析,未来一到两个季度工业企业将处于去库存阶段,经济增速继续放缓。与此同时,我们判断通胀数据也会进一步回落,这将为货币政策的放松提供一定的空间。

  对证券市场而言,一季度在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下调及新股供应量仍较大的影响下,将难以走出目前低迷的状态。但考虑到目前很低的估值水平,以及货币政策逐步放松的累积效应,二、三季度市场会有一波具可操作性的机会。低估值兼具业绩增长确定性的消费行业、部分被错杀的高成长公司值得重点关注。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上市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五粮液,代码:000858)于2011年5月27日发布公告称:“今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主要内容如下:一、五粮液关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智溢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在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投资款的《澄清公告》存在重大遗漏;二、五粮液在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投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三、五粮液2007年年度报告存在录入差错未及时更正;四、五粮液未及时披露董事被司法羁押事项。”

  本基金有关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基金投研团队认为,五粮液作为白酒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长期以来业绩成长性良好、生产稳健、产品畅销。针对上述事项,五粮液已经明确表示将接受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深刻汲取教训,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依法、合规经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公告称已经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整改,整改取得明显实效,公司没有受到任何经济损失,未来将牢固树立积极维护投资者利益的意识,运作更加规范,治理结构更加完善,从而提升其投资价值。

  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相关批准文件

  2、《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cfunds.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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