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2-001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1-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开会通知于2012年1月6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高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申请最高额度(额度按余额掌握)为人民币13,000 万元的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票据融资、贸易融资等表内业务及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表外业务),期限一年。有关业务的具体事项以相关业务合同约定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章高路先生签署所有有关法律文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其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本金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金额以及其它内容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所签订的相关授信业务合同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章高路先生签署与此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月17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