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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1-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1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于2012年1月17日,在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2年1月7日以传真或电话由专人负责通知到各董事。公司现任董事九名,梁广义、梁少勋董事未出席会议。郭敏董事因事请假,委托梁伟东董事长代为出席。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会议董事共七名。公司现任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梁伟东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

一、《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公司股东单位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以及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梁伟东、梁宗强、梁瑞伦、梁金安、郭敏、张勇、郭亚雄、徐东华、李汉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依法选举。

其中郭亚雄、徐东华、李汉国三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后,方可报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热线电话0755-82083000、邮箱info@szse.cn等方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011年6月27日,经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本公司已收到原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函件,获悉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整体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设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原立信羊城所员工的关系已转移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2012年1月1日起,立信羊城将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主体为客户服务。

鉴于与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人士已转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故提议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担任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工作,负责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含子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等业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创办于1927年。从2011年开始,提供上市公司服务一直排名第一,是国内第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在国内15个主要城市设立了办公室,有3600多名专业人士和1000名注册会计师,服务的范围包括审计、税务、风险管理、咨询、估值、内部审计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公司2012年1月17日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已发表《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决定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审议批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通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附件三、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四、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8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事候选人梁伟东

梁伟东,男,1967年2月出生。广东机械学院毕业。1995年3月至2008年1月任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1年8月任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8月至现在任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3年2月至2008年10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10月至现在任本公司董事长。梁伟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董事候选人梁宗强

梁宗强,男,1982年10月生,澳大利亚国籍,澳洲中央昆士兰大学毕业。2008年4月至2008年10月 任职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部。2008年10月至现在任新会区中新网厂副总经理、新会区新华胶丝厂副总经理。梁宗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董事候选人梁瑞伦

梁瑞伦(Alan Liang),男,1982年9月生,澳大利亚国籍,澳大利亚悉尼麦考瑞大学毕业。2003年1月至2004年12月 任Lee & Liang Pty Ltd 产品经理。2005 年8 月至现在任Citrus Furniture Pty Ltd 执行董事。2008年10月至现在任Noble Boats International Pty Ltd董事长。梁瑞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董事候选人梁金安

梁金安,男,生于1965年1月出生,中山大学EMBA。1990年至2001年任广州市天星发展公司总经理。2002年起至今,发起成立了广东省(总商会)建筑装饰材料商会,并任会长。现任广东天健国际家居装饰商贸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2月至现在任本公司董事。梁金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董事候选人郭敏

郭敏,男,1972年12月出生,纽约理工MBA学位。2004年6月至2007年2月任职太原刚玉集团公司及太原刚玉控股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常务副董事长。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任山西浙江企业联合会会长、山西太原国际贸促会付会长。2007年2月至2008年12月任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2月至现在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郭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董事候选人张勇

张勇,男,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南京华东工学院毕业,本科学历, 1999年至2002年,供职平安证券有限公司。2003年至现任职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06年2月至现在任本公司董事。张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独立董事候选人郭亚雄

郭亚雄,男,1965年2月出生,江西财经大学毕业,经济学博士,会计学教授。1985年至2001年,曾先后担任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处科长、副处长,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2001年起,曾先后担任天音通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普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横店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企管部总经理;江西江中制药集团外部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等职务。现任职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从事会计、财务教学科研工作,兼任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2009年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郭亚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东华

徐东华,男,1960年8月出生,吉林大学研究生院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二级研究员。1991年至2002年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先后任办公厅秘书处长、研究员、研究室主任;2002年至2004年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任副总经济师;2005年至2006年任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2006年至现在任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首席委员。现兼任航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职北京大学商业与经济管理研究院副所长;北京化工大学、中国传媒大学教授。中共中央“五个一”工程奖评委。中央电视台特邀财经观察员。2011年6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徐东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汉国

李汉国,男,1956?年7月出生,中南财经大学毕业,教授。1982年至1992年任江西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主任、教授。1992年至1999年任江西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教授。1993年至2003年先后任江西瑞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裁、福建闽发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2003年至2007年先后任中国四方控股有限公司总裁、中国鹏华控股有限公司总裁。2007年至现在在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任教,任江西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中心主任。现兼任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汉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美达股份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的提案》中,关于提名梁伟东、梁宗强、梁瑞伦、梁金安、郭敏、张勇、郭亚雄、徐东华、李汉国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合法性:经认真审阅各被提名人的简历等,没有发现他们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2、程序性:提名上述人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董事会提出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林雄旭 郭亚雄 徐东华

二○一二年一月七日

附件三、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一)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郭亚雄、徐东华、李汉国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V□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V□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V□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V□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V□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V□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V□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次, 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V□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V□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月5日

(二)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1、独立董事候选人郭亚雄声明

声明人郭亚雄,作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3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姓名郭亚雄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郭亚雄 (签署)

日 期:2012年1月9日

2、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东华声明

声明人徐东华,作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议58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姓名徐东华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徐东华 (签署)

日 期:2012年1月7日

3、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汉国声明

声明人李汉国,作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2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姓名李汉国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李汉国 (签署)

日 期:2012年1月8日

附件四、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就公司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原聘任的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整体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设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原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员工的关系已转移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二、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公司将2011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规定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程序。 因此,同意将公司201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林雄旭 郭亚雄 徐东华

201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2年1月17日在本公司召开第15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7日由专人电话和书面通知各位监事。公司现任监事3人,均参加了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同意梁仲义、关金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附:监事候选人简介

梁仲义,男,1966年4月出生,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1999年7月至2005年2月,在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2月至2008年1月在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2006年2月至现在任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梁仲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关金辉,男,1973年11月出生,广东新会人,大学专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05年10月至2007年5月在鹤山雁山酒店工作,2007年6月至2007年12月在江门银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10月起至今在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6月至现在任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关金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3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由公司六届董事会23次会议决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2月20日上午9时-10时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2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本公司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 会议审议事项

(1)选举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1选举梁伟东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梁宗强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3选举梁瑞伦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4选举梁金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5选举郭敏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6选举张勇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7选举郭亚雄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选举徐东华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选举李汉国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郭亚雄、徐东华、李汉国作为独立董事人选,需经深交所审

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选举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1选举梁仲义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选举关金辉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披露情况:有关内容在本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并同时披露在巨潮网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法人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以及复印件到会议现场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2月20日上午8时30分-9时

3.登记地点:本公司股东大会会场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复印件、持股数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内容、格式需与本通知附件一致),于会议登记时间到本公司股东大会报到处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本公司办公室 电话:07506107981 联系人:胡振华

2.会议费用:股东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决议公告》

2、《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8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选举本公司

七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

梁伟东   
梁宗强   
梁瑞伦   
梁金安   
郭 敏   
张 勇   
独立董事郭亚雄   
徐东华   
李汉国   
选举本公司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梁仲义   
关金辉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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